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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最新政策

发布时间: 2005-03-11 13:00:35 浏览量:

一、长沙理工大学助学贷款简介:
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各方面的支持与努力下,已趋于完善。学校成立了“长沙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部、计划财务处、教务处、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设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全称“勤工助学与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挂靠学生工作部,配有专职工作人员,以湖南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为上级管理机构。
近年来。我校多次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合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贷款人数达1800人次,贷款金额达720余万元。贷款人数和贷款额都处于湖南高校前列。目前,我校已经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了2400万元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合作计划。
二、长沙理工大学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人员名单(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方碧波 副处长 2618908
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 刘英(主任)2617708
学生负责人: 张永亮 13787205939 王海华 13787207563
中心网站:http://210.43.192.7/2003/xgb/qgzx/dindex.asp或zhuxue.126.com
三、学生助学贷款有关问题的解答:
Q:国家助学贷款属于什么性质的贷款?
A:国家助学贷款由商业银行面向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发放的用于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部分或全部学费和生活费,并由财政给予贴息的专项贷款(国家对2004年9 月前已贷款学生的贷款利息实行贴息50%/人,对2004年9月后贷款学生实行在校期间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贷款学生开始付息且全部自付),国家助学贷款为无担保信用贷款。
Q:我校哪些学生可以申请贷款,需哪些条件?
A:据《长沙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暂行条例)》,我校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可申请贷款,特别是优秀特困生优先享受(大一新生除外);申请人在校须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成绩良好,能够正常顺利完成学业;申请人生活俭仆,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在校期间难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学费。
Q:我校大一新生第一学期为何不能申请助学贷款?
A: 作为我校刚被录取的新生,学校需要对你的家庭情况和在校的各方表现情况作进一步了解后,才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
Q:申请贷款的学生数量如何确定?
A:根据国务院发放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原则上不超过全日制在校学生在校总数的20%,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根据各校的贫困生实际情况和贷款学生还款违约等情况下达。
Q:申请的贷款的最高额度是多少?
A:国家规定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我校根据实际规定每人每学年为4000元。
Q:为何只准贷学费?
A:我校贫困生多,要求贷款的人多,贷款额有限。
Q:已入学时想申请助学贷款都要准备哪些资料?
A: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两级特困证明(村委会、乡镇级特困证明或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特困证明)、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本人助学贷款申请书、审批表、老师见证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学生见证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Q:父母离异或单亲家庭用单方身份证是否可以?
A:必须在特困证明上注明或单独开具证明。
Q:父母一方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A:提供户口本上父亲或母亲一页的复印件即可,但须有身份证号码和当地户口登记部门的公章。
Q:还款日期是否可以灵活?
A:可以。2004年9月后贷款的,实行贷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的做法。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或终止学业手续时,应当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Q:贷款人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暂时无能力还款怎么办?
A:根据贷款人申请贷款可展期一次(仅限考上本校研究生),可与银行依法申请签定展期合同,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学生实施贴息。
Q:毕业后如何还款?毕业后找不到工作还款可延期吗?
A:2004年9月后贷款的,还款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可以分次或提前还贷。提前还贷的,
经办银行要按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对毕业后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的贷款学生,经批准可以奖学金方式代偿其贷款本息。毕业后找不到工作还款不可以延期。
Q:提前还款意味着什么?提前还款怎么办?
A:提前还款是一次性还款。可以与经办银行联系、提出申请。
Q:见证人要找谁?见证人有风险吗?
A:可以由各院(系、校区)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辅导员老师做见证人,见证人与担保人不同,不承担任何风险。
Q:贷款学生可申请几次贷够?
A: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办理一次助学贷款,如有特殊情况的最多不超过叁次。
Q:贷款合同己经生效,中途不想贷款了怎么办?
A: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提前还款。
Q:毕业后工作频繁变动可以拖欠还款吗?
A:不可以。贷款学生毕业后每年至少与经办银行联系一次,提供最新通信方式,主动还款。否则,银行将视为恶意逃费,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媒体上公布违约学生的姓名、家庭地址、毕业学校、就业单位、身份证号码和拖欠贷款本息金额等资料,并逐步建立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个人信用查询系统。
Q:贷款学生毕业时都要办理哪些手续?
A:据《长沙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补充条例》,毕业离校前,同经办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如实填写《还款确认书》中的各项内容,没有落实单位的,应如实填写家庭、亲朋的联系方式,落实单位后,马上书面通知经办银行、学校和院(系、校区)。贷款人毕业离校后,在未付清本息前,其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三种资料由学生任选一种,交学生档案室代管,等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银行和校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通知发放。
Q:学生因参军、转学、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或伤亡怎么办?
A:因参军、转学、出国留学、退学或被学校开除等原因离开学校,离校前必须还清贷款本息;因生病、违纪等原因休学、停学暂时离开学校的,离校期间应按时交纳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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