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
来源: 作者:保卫处 编辑: 发布日期:2007-08-27 点击数:
2007年新生:
根据渝公发[2003]164号《关于我市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学校学生户口迁移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只限沙坪坝校区、大学城校区、学前教育学院的新生)。
二、放宽、简化新生入学户口迁移
1、重庆市主城十二区(沙坪坝区、渝中区、渝北区、江北区、高新区、大渡口区、北部新区、巴南区、南岸区、北碚区、九龙坡区、经开区)的非农业户口的新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
2、重庆市主城十二区农业户口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就地农转非,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
3、重庆市(非主城区)的新生户口可迁或不迁入学校,如果要将户口迁往学校,请带上自己的户口本到校保卫处办理入户手续。(实行网络迁移,不需要去当地派出所迁移户口)
4、重庆市外的新生户口可迁或不迁入学校,如果要迁移户口请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凡未迁入学校原系农业户口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就地农转非。
5、外校考取我校研究生的,请报到时将户口迁移到我校。(大重庆市的新生实行网络迁移,直接将户口页交到校保卫处办理入户手续)。
三、受理新生办理户口对象
只受理沙坪坝校区、大学城校区、学前教育学院(渝中区化龙桥校区)的新生,其他分院新生由学院自己办理。
四、办理户口迁移时间及要求
1、需要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新生,入校时保卫处将到各个校区集中办公收取户口迁移证和户口页,预期不再办理。
2、新生请认真校对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内容,发现错误请及时与签发地派出所更正。
3、新生的一切个人信息必须与户口上的信息一致。
五、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楼105保卫处户籍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65362716。Email:bwc4@cqnu.edu.cn
以上内容由重庆师范大学保卫处户籍办公室解释。
保卫处
2007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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