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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第1学期公选课程申请

编辑: 发布时间 : 2012-05-02 点击量:

各教学系(院、部)单位:

为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文化艺术修养,更好地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增强学生学习的灵活性与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和长的发展与培养,根据我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学院将继续开设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体育健康类、艺术美育类、素质拓展类和综合类选修课程供学生选修。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的截止时间为第13周星期五(5月25日)。

具体申报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根据重电教〔2010〕17号文件要求,对于通过审批立项建设的课程应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开始组织进行立项课程的教学活动,每学期均应开出相应课程,并不断收集、积累有关教学资料,更新教学内容,丰富授课形式,提高教学质量,接受学校组织的教学检查等。现有部分立项建设课程还未申报开课(具体课程请见附件1),请各开课系部通知各课程负责人按照建设要求开展教学活动。

二、请各位教师根据各系部的公共选修课建设情况(以课程库里信息为准)选择你拟定申请的课程,并填写《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审批表》。同一课程,应执行相同的教学大纲。如已开课程教学资料有修订,请各系部将修订后的《教学大纲》、《课程简介》与《申请表》一起交教务处。

三、申请新开课程,需提供纸质《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同时提交相关教学资料的电子文档至开课系部审核。

四、各系部应于第5月25日前完成系部开课审批工作,并核查申报教师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个人简历、督促任课教师修改并完善。

五、各开课系部请于5月28日将审批通过的《申请表》(包括相关材料交)和《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汇总表》(附件3)交7321办公室宋老师处。

六、第14周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开课审核。

七、审核结果公布。审核结果于16周内公布在学院教务处网页“公告通知”栏。请审核通过的老师于本学期结束前到开课学院领取教学任务书,根据统一教学大纲编制授课计划、教案、课件等。

八、公共选修课申报及管理的其它相关细则,请参照《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九、本通知同时发布在教务处网页“公告通知”栏,请各位老师规范填写。

教务处

2012年5月2日

附件包.rar.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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