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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学年第1学期学生重修安排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 : 2012-06-25 点击量:

各学院、相关部门:

1、目前2012级新生课程现在还没落实,致使2011级学生无法进行重修报名选课。

2、2009级原则上已经毕业,但有部分学生同样面临重修问题。

为解决以上问题,现将学生重修报名时间调整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一轮:2012年6月20日9:00—2012年6月24日24:00(初选)

第二轮:2012年6月26日9:00—2012年6月28日24:00(补选)

第三轮:2012年9月17日9:00—2012年9月18日24:00(补选)

9月21日:各二级学院将重修报名数据上报教务处(电子文档、纸质文档)。

9月26日教务处将统计学生选课学分上报财务处

10月8日-10月10日学生缴费

二、选课对象及选课流程

(一)选课对象:全院学生(2009级、2010级、2011级)

(二)选课流程:

第一步:请登陆学校网址http://www.cqcet.com/,点击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点击“网上选课”进入选课系统,选择“重修选课”。

第二步:查询需要重修的课程名称

第三步:点击“跟班重修选课”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根据个人课表的安排,选择时间不冲突的重修教学班跟读,点击“选定”按钮确定选择。

第四步:如各专业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调整,部分课程不再开设或课程名称调整,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跟班重修,请点击“我要报名”按钮,由各开课学院指定重修替代课程。

(三)相关模块查询方式

1、各专业各年级人才培养计划查询:信息查询-培养计划-年级-建议修读学期

2、学生个人课表查询:信息查询-学生个人课表

3、学生成绩查询:信息查询-成绩查询

4、学生选课情况查询:信息查询-学生选课情况查询

四、重修缴费时间及选课确认

1、请各位同学于10月8日-10月10日携带银行卡前往财务处7315办公室缴纳重修费用,

2、选课结果公布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进行重修资格确认,一旦缴费确认后,费用不返还。请学生在缴费确认前,认真查看重修选课结果,逾期未缴费的同学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重修资格,将取消重修课程安排和本次课程学习资格。

五、上课

缴费完成后,按照要求上课、考试,不去上课、考试导致最后无成绩的学生自己负责。

六、有关注意事项

1、2009级学生原则上已经毕业,因学分不够而延期毕业的也在本次选课范围之内。09级学生延期毕业的,延期10个学分以下的免收专业学费;延期10-20个学分的按照半年记收专业学费;延期20个学分以上的,按照一年计收专业学费。(学生手册《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分制学费收费收费管理办法》)

2、因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调整,部分课程不再开设,学生应根据开课学院安排重新修读相应替代课程获取学分。由于2009级特殊情况,无法跟班重修需要单独开班的,由各二级学院商议决定后自行安排单独开班,工作量根据学生人数另行计算(另行通知)。

4、《学生网上选课操作手册》和《系部重修选课操作手册》请见教务处网页“服务指南”专区。

5、在选课期间,学生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各学院选课负责人联系。

教务处

201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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