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操作流程
一、课程重修方式
1、重修课程指公共必修、专业必修、实践课程等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与公共选修课程属于重修范围内。
2、重修课程学习途径分为“跟班重修”和“网络在线混合重修”两种情况,开课学院如有开设“跟班重修”课程,原则上不在单独开设“网络在线混合重修”。
3、学生选课时应首先选择“跟班重修”,系统自动添加课程;如果无法选择“跟班重修”,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报名参加“网络在线混合重修”,网络在线混合重修申请报名后要及时通过教务系统“信息查询”-“学生选课情况查询”,查询网络在线混合重修课程安排情况。
二、时间安排及操作步骤
(一)、跟班重修
1、网上选课时间:第4-5周(9月20日-9月27日)
2、选课步骤:
第一步: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点击“网上选课”进入选课系统,选择“重修选课”。
第二步:查询需要重修的课程名称。
第三步:点击“跟班重修选课”按钮,在弹出的课程中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选择自己所要重修的课程,点击“跟班”按钮选择课程。
(二)、网络在线混合重修
如果因为课程时间冲突、容量限制、本学期课程未开设等原因导致不能跟班重修,学生可申请“网络在线混合重修”学习方式进行课程重修学习。
1、学生网上申请时间:第5-6周(9月28日-10月7日)
2、报名步骤:
第一步: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点击“网上选课”进入选课系统,选择“重修选课”。
第二步:查询需要重修的课程名称。
第三步:点击“我要报名”按钮,进行“网络在线混合重修”申请报名。
3、课程安排:
教务处在第7周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生成重修报名数据;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院自身情况决定“网络在线混合重修”是否开班,如决定开班,必须在第9周(10月23日-27日)落实课程面授具体时间地点。
任课老师在第10周(10月30日-11月3日)将学生名单导入学习平台,并完善在线学习平台的学习资料;学生在第11-18周(11月6日-12月29日)登陆在线学习平台进行线上课程学习。
三、课程学习
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在“信息查询”-“学生选课情况查询”,查询重修选课情况,根据课表安排进行课程学习。
网络在线混合重修课程由“线下面授”与“线上学习”两部分组成,开课学院必须安排集中面授,具体时间地点以课表安排为准;
线上自主学习时间从11周开始到18周结束,学生登陆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在线学习平台进行课程线上部分的学习,学习结束后参加开课学院组织的期末考试。
四、重修交费
重修选课结束后,教务处将教务系统数据汇总后报财务处,由财务处导入学生收费系统,学生可在每学期第11周-18周到财务处完善费用。
各位同学认真查自己的课表,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重修课程,在规定时间内选课并及时完善费用,不交费者学生个人收费系统将显示为欠费状态。
重修费用计算以本次重修所安排课程学分为准,需要学分认定修改的,待课程成绩出来后填写“学分异动认定表”,提交教务处成绩管理老师处进行认定。
延期毕业的学生选课,除产生重修费用外,还会产生延期专业学费,延期10个学分以下的免收专业学费;延期10-20个学分的按照半年计收专业学费;延期20个学分以上的,按照一年计收专业学费,详见(学生手册《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分制学费收费收费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1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