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园公告

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整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提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件制发与废止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首都师大党发〔2019〕34号)、《关于全面加强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首都师大校发〔2023〕60号)相关要求,现就开展规范性文件整理、废止,以及试行文件转为正式文件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整理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填写《首都师范大学规范性文件清单》《首都师范大学文件废止计划》《首都师范大学试行文件转为正式文件计划》,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同意,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二、工作说明

1.通知所指“规范性文件”,指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制发、在学校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且能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规范各项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文件。

2.试行时间达两年以上的文件应进行修订或转为正式;文件中明确提出“试行一年”且已正式发布满一年者,原则上应进行修订或转为正式。不需修订即直接转为正式文件的,需填报《首都师范大学试行文件转为正式文件计划》。

3.请于5月23日(星期四)17:00前,将由分管校领导审阅签字后的材料,报行政楼916办公室备案,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学校办公室程诗惠。

三、联系方式

王   彤    68901098

程诗惠    68901813

赵金萍    68901691

  


学校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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