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公告
关于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校党政领导接待教职工、学生来访日程安排的通知
2008-09-12
来源:学校办公室 点击次数:各院(系)、单位:
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学校办公室制定了本学期学校党政领导接待教职工和学生来访日程安排,欢迎广大师生就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以及切身利益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为了促进校领导接待日工作的规范化,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1.本学期教职工、学生接待时间为每周五下午14:00-17:00。
2.请接待日来访的师生事先与学校办公室联系预约,并填写《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单》,每周预约截止时间为周四上午12点前,以便办公室根据来访事项安排有关校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陪同接待工作。
3.来访群众应填写《首都师范大学人民来信来访处理单》。
4.多人采用走访形式,反映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5.对已经安排过领导接待并已有明确处理意见,信访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要求领导重复接待的,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接待处理,学校办公室不再负责安排接待;对信访人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6.为了保证师生员工的民主合法权益,规范信访行为,维护和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干扰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及影响他人的行为。
7.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及管理秩序,按照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校属各单位要及时、认真处理涉及本单位以及校领导交办的群众来信来访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拖延或将矛盾上交。
此通知下发后,请向全体教职工、学生广泛传达并张贴于本单位公告栏内。
预约地点:主楼224室,电话:68902216;主楼226室,电话:6890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