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公告
关于上报2009年度经费预算的通知
2008-12-12
点击次数: 各院、系、职能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2009年各单位预算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填报要求:
1、 教学部门:
填报《2009年教学单位基金支出预算表》。填报要求:
1) 切实贯彻人事处有关绩效工资相关精神,控制本单位人员支出。
2) 基金支出预算不得提高发放标准,不得增加发放项目。
3) 申报每月基金用款计划。
4) 提交详实的基金发放方案(含发放预算及标准)。
2、 职能部门:
填报《2009年职能部门业务费支出预算表》。填报要求如下:
1) 业务费支出预算坚持从严从紧、勤俭节约的原则。业务费的预算应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招待费、考察培训等费用的支出。2009年申请经费的额度原则上不能超过上年的预算批复额度。
2) 对于申报的每项预算要做说明,金额超过2万元(含)的业务应做详细说明。
3) 业务费支出预算中不包含按单位干部人数核拨的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
4) 《2009年职能部门业务费支出预算表》需请主管校领导审阅并签署意见。
二、 上报方式:
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单位领导签字、盖公章。预算表纸质版请送至财务处预算科(主楼125房间),电子版请通过校园网办公系统发送至财务处杨永梅处。
三、 上报时间:2008年12月26日前。
《2009年教学单位基金支出预算表》.doc
《2009年职能部门业务费支出预算表》.doc
财务处
200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