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园公告

首都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安全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单位: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安全防汛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学校将迎来建校70周年,做好学校安全防汛工作意义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洪涝灾害的防范处置,持续提升“四个服务”的防汛应急能力,切实保障学校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体系及职责

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管理责任明确、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流程清晰、报送信息详实、监督管理到位”的防汛工作体系,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把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工作环节都落实到具体承办部门、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学校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主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财务处、基建处、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良乡基础学部、体育教学研究部、后勤保障部、校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学校各单位落实安全防汛责任,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汛期排险抢险救灾工作。

(二)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部,负责落实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传达上级汛情预警信息,收集上报汛期灾情,指导各防汛抢险突击队落实预警响应、抢险处置、联动保障等工作。

(三)各院(系)、单位成立防汛工作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防汛第一责任人,负责按照学校防汛工作方案,采取必要的防灾避险措施,把具体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位,确保安全度汛。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培训演练,提升应急能力

坚持以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化开展师生防灾减灾宣传培训。各院(系)、单位要积极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汛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与避险自救能力;各防汛责任单位要开展防汛业务与技能培训,组织扎实有效的防汛救灾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二)加大排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上汛前,各院(系)、单位要对责任区域进行彻底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排查记录,更新安全隐患台账;要认真清查防汛器材和设施,如有损坏、缺失,务必在5月25日前修好、补齐。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将对隐患排查及防汛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1.落实防汛物资器材储备和存放,确保防汛物资储备齐全、充足、完好,存放地点安全、明确,专人保管。

2.对雨水、污水等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清掏,对容易积水、排水不畅的区域和地段进行重点排查和整修,对配电室、机房、地下室等部位防漏设施和雨水提升井进行检查保养。

3.检查地下室采光井的遮挡设施,对缺损的要补齐修好,确保遮挡设施完好无损,起到防水、挡水作用。

4.对屋顶防水进行检查,确保屋顶排水口清理彻底,保证雨水落水管畅通,积水排除及时;对瓦顶房屋,要及时更换坏瓦,清除瓦顶杂物,确保不漏雨。

5.对建筑物室外排水、采光井与建筑物的结合部进行检查,如有开裂、塌陷、下沉、破损的要立即修复。

6.对枯枝、死树及时报伐,以防暴风雨造成树倒、折枝、坠落伤人毁物;对供电线路、通讯线路有影响的树枝树冠及时清理,以防电击伤人。

7.对楼宇、建筑物避雷装置进行检测,防止雷击事故发生。

8.土方施工务必夯实回填土,防止出现塌方,遇有大雨要查看有无塌凹地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修复。

9.遇有中到大雨或大风,各施工单位必须停止室外及高空作业,防止雷击和工伤等事故发生。

10.对临时建筑建、筑物外墙、附属物及广告宣传牌等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脱落隐患。

11.对校内危化品库、重点实验室要加强检查、巡视,杜绝隐患,防止次生灾害。

(三)加强在建工程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学校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在施工程的安全度汛管理,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理在施工程的废弃物料;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制定汛期施工专项方案,深入开展安全度汛知识宣传教育;要组织好抢险工作处置,科学研判险情环境,确保在抢险过程中不发生次生灾害险情;要严格落实安全度汛工作要求,服从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指挥,落实安全度汛责任。

(四)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各院(系)、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汛期值班“在岗、在职、在责”。遇有降雨预报时,要提前部署防范应对措施,加强各重点部位现场布控。遇有暴雨、洪水、山洪及地质灾害等预警发布时,要及时启动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认真检查本单位使用的房屋,关好门窗,拉下电闸,切断不用的电器电源。遇有突发事件,要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信息,对本单位所属重点防护部位,务必专人值守,加强巡查,保证第一时间报送险情,便于及时抢险,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接到上级部门和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后,及时通过校内防汛信息平台迅速预警。各院(系)、单位及物业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类技防手段,发现险情立即向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报告,坚持“一事一报,有情况就报”的信息报送原则,确保信息畅通,不得瞒报、虚报、漏报、误报。学校防汛应急抢险电话:68901000。

各院(系)、单位务必于5月25日前,将防汛工作小组名单(包含防汛联系人手机号、值班电话)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连军

电话:68902255


 

首都师范大学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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