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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育人

关于做好2018届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做好我校2018届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加强贷后管理,完善还款机制,根据《首都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校发〔2017〕7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2018届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大会暨校园诚信大讲堂

  时间:2018年6月14日(星期四)14:00

  地点:校本部教三楼108教室

  二、参与人员

  在校期间申请过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的2018届本专科及研究生毕业生。

  三、还款方式

  (一)校园地贷款

  1.毕业前一次性还清

  在校就读期间助学贷款由国家财政贴息,选择此种还款方式的学生只需还贷款本金、无须偿还利息。毕业前一次性还清贷款的同学,其《贷款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将不存入个人档案。

  办理毕业前一次性还清,请本人将在校期间历次贷款总额存入北京银行卡内,于2018年6月14日前自行去北京银行万寿路支行办理还款手续,贷款还清后北京银行将出具提前还款凭证单,请同学妥善保存凭证单,并于2018年6月14日在2018届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大会上,凭此办理离校相关手续。

  需准备的材料:

  (1)由院系审核并盖章的《首都师范大学2018届(校园地)贷款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2)身份证

  (3)学生证

  (4)北京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清凭证

  (5)黑色签字笔

  2.毕业后分期偿还

  在校就读期间助学贷款由国家财政贴息,毕业次月起产生的利息将由本人承担,选择此种还款方式的学生需在毕业后一并偿还本金和利息,并根据银行的规定定期将本金和利息存入北京银行卡内。此种方式需要按期还款,并保证扣款金额。因忘记还款或扣款不足而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以后买房、买车等个人贷款行为。选择在毕业后分期还款的同学,其《贷款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将存入个人档案。

  办理毕业后分期偿还,需于还款确认会当天与北京银行现场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分期还款协议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需准备的材料:

  (1)由院系审核并盖章的《首都师范大学2018届(校园地)贷款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2)身份证

  (3)学生证

  (4)黑色签字笔

  3.贷款展期(仅限继续在我校攻读硕士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018年应届毕业并继续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的本科贷款学生,按此种方式可将本科期间的助学贷款展期至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再还款,硕士就读期间继续享受贷款贴息。

  办理贷款展期,请于还款确认会当天与北京银行现场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书》,否则将不再享受贷款贴息。

  需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

  (2)学生证

  (3)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

  (4)黑色签字笔

  (二)生源地贷款

  生源地贷款毕业生需与当地助学贷款经办机构联系,确认毕业还款方式,按照生源地要求进行还款,并于2018年6月14日统一参加我校组织的2018届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大会。

  1.毕业前一次性还清

  在校就读期间助学贷款由国家财政贴息,选择此种还款方式学生只需还贷款本金,无须偿还利息。

  2.毕业后分期偿还

  在校就读期间助学贷款由国家财政贴息,毕业次月起产生的利息将由本人承担,因此选择此种还款方式的学生需在毕业后一并偿还本金和利息,并根据银行的规定定期将本金和利息存入银行卡内。此种方式需要按期还款,并保证扣款金额。因忘记还款或扣款不足而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以后买房、买车等个人贷款行为。选择在毕业后分期还款的同学,其《贷款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将存入个人档案。

  3.贷款展期

  2018年应届考取硕士研究生,可申请贷款展期。按此种方式可将本科期间的助学贷款展期至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再还款,硕士就读期间继续享受贷款贴息。具体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助学贷款经办机构,有关政策以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机构实际执行为准。

  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均需准备的材料:

  (1)由院系审核并盖章的《首都师范大学2018届(生源地)贷款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2)身份证

  (3)学生证

  (4)黑色签字笔

  生源地贷款的毕业生其《贷款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将存入个人档案。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还款确认工作不仅关系到我校和北京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每一位贷款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传达通知精神,开展学习和宣传教育,使每一位贷款毕业生熟知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细则、还款相关程序及违约责任后果,鼓励有经济偿还能力的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款。同时,引导贷款毕业生树立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还款确认工作顺利、扎实、有序开展。

  2.通知到人。毕业还款确认是每位贷款学生的应尽义务,各院系要通知全体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的应届毕业生(含提前毕业的学生),凡在校期间申请过贷款的毕业生(本专、硕)于2018年6月14日前按要求准备好毕业还款确认的各项材料,并于6月14日当天按时参加还款确认大会暨校园诚信大讲堂。

  3.明确后果。未按时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并上交贷款毕业生信息登记表,视为离校手续不全,届时数字校园中心将不予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学生需认真填写《首都师范大学贷款毕业生信息登记表》,确保信息全面、真实、有效。

  《首都师范大学2018届贷款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可在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本专科生助学贷款工作电话:68902670  侯老师

  研究生助学贷款工作电话:  68903819  孙老师

  北京银行万寿路支行电话:  68162757

  

  附件一:首都师范大学2018届(校园地)贷款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附件二:首都师范大学2018届(生源地)贷款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学生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