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京教财〔2020〕22号)、《首都师范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学发〔2021〕33号)、《首都师范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稿)》(学发〔2021〕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规范评审程序
各院(系)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院(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工作务必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严格落实公示制度。要把握时间节奏,做好申请、推荐、评审、公示等环节工作,其中院(系)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做好学生申请、评审组织材料的存档备查工作,所有存档材料应为原件。
二、坚持原则,严把评审标准
各院(系)要坚持原则,明确主体资格,严把评审标准,确保所有参评学生符合国家、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规定,确保推选出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能够代表我校学生的最高水平,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能够真正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评选资格和评审标准详见《首都师范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稿)》(附件1)、《首都师范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稿)》(附件2)。
三、认真细致,按时上报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
我校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2名,名额分配见附件3。院(系)评审结束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9月27日前报送材料。报送材料包括:
1.院(系)评审报告1份,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等,需附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和评审意见,加盖院(系)公章;
2.《国家奖学金院(系)初审学生信息表》(附件4),1份;
3.《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每位申请人2份,正反面打印;
4.申请人2023-2024学年成绩单;
5.申请人事迹材料和照片。事迹材料需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故事性叙述,第一人称撰写,2000字左右;照片1-2张,要求个人竖版上半身照片,像素清晰,单张照片大小不小于1MB;
6.若有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则需要另附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一份,其他学生不需要;
7.若有学生在非参评学年存在休学情况,需要对其入学年月、学制、休学原因等情况另附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我校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329名,名额分配见附件3。院(系)评审结束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0月18日前报送材料。报送材料包括:
1.院(系)评审报告1份,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需附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和评审意见,加盖院(系)公章;
2.《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系)初审名单表》(附件6)1份;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7)每位申请人2份,从北京市系统打印,正反打印;
4.学业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超40%但在50%(含)以内的,需要提交其他表现材料,每位申请人1份,从院(系)角度介绍学生情况,院(系)落款、盖章;
5.择优推荐1-2人的事迹材料和照片。事迹材料需以励志、感恩、社会责任等为主题展开故事性叙述,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感情真挚,2000字左右;照片1-2张,应为个人学习或工作照,要求人像清晰,单张照片不小于1MB。
所有材料报送纸质版(照片除外)和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主楼209办公室,电子版以“院系-姓名-国奖/励志材料”发送至邮箱5941@cnu.edu.cn。
联系人:马丽娜 联系电话:68902256
附件:
1.《首都师范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稿)》
2.《首都师范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稿)》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系)名额分配
4.《国家奖学金院(系)初审学生信息表》
5.《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要求
6.《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系)初审名单表》
7.《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要求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