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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专项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全面提升大学生的科研素养和综合素质,激发学习热情和创新能力,提供系统的科研训练平台,现决定面向我校本专科生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项目类别:本项目分自选项目与委托项目两类。自选项目可在符合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的原则基础上,结合专业方向和自身实际自主选定。委托项目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

  2资助额度:拟在全校设立300项课题,其中自选项目253项,委托项目47项。原则上每项资助1千元,研究周期为1年(截至本年11月底)。

  3.项目团队:本项目所有课题均以课题组形式申报。每个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低于3人,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科专业学生组建课题组。

  4.成果形式:本项目采取过程与结果并重的原则,既注重考核项目成果,也注重项目组日常交流研讨数量和质量的考察。成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课题研讨交流过程纪实,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小组讨论会,中期、结题时提交课题组每次研讨的会议小结及照片,以及课题开展过程中的相关活动照片(照片内容应严肃,并能反映课题主题,适合宣传使用);二是课题研究成果,一般是6000-8000字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5),具体成果类型可在立项申报书中注明。

  二、申报条件

  1.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非毕业年级学生。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项目组及成员都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立项:

  (1)申请材料不符合《申请书》填写要求的;

  (2)项目组及成员同时申请参加一个以上专项任务项目的;

  (3)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研究内容雷同的;

  (4)上一年度课题未能按时结题者。

  三、申报办法及程序

  1.自选项目以院系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项目负责人于5月21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见附件2)和《登记表》(见附件3)上交至院(系),同时上交签字盖章扫描版的《申请书》。

  (2)院系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电子版和扫描版的《申请书》和电子版的《登记表》发送至刘莉办公系统。

  (3)学生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立项名单。

   

  2.委托项目由大学生学业指导中心统筹管理。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项目负责人于5月21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见附件2)和《登记表》(见附件3)提交至院系,由院系统一发送至刘莉办公系统,同时上交签字盖章扫描版的《申请书》。

  (2)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立项名单。

  四、项目管理

  1.项目周期:自立项之日起至今年11月底结题,自选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由院系负责组织实施,委托项目由中心负责。

  2.项目组织:各院系加强对课题申报的管理,对于自选学科专业类项目,动员组织专任教师担任指导老师,加强专业指导。严格过程管理,各院系及时关注项目进展情况,提供针对性的指导。

  3.项目经费:获批立项的课题由首都师范大学大学生学业指导中心按照相关办法管理,经费使用规定另行通知。

  4.研究要求: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杜绝抄袭。

  联 系 人:刘莉         丛依萌

  联系电话:68902046     18810119195

   

                        学生处 大学生学业指导中心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