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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第二批项目申请的通知(市基金-海淀联合基金、市基金-丰台联合基金、市基金-顺义联合基金、市基金-昌平联合基金、市基金-大兴联合基金、市基金-北京经开区联合基金、外籍学者“汇智”项目)

京科基金字〔2024〕14号

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年度工作计划,现启动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类型

1.市基金联合基金项目

为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市基金的导向作用,调动北京优势科技力量,开展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区域战略定位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工作,市基金联合海淀区人民政府、丰台区人民政府、顺义区人民政府、昌平区人民政府、大兴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各区(管委会)内企业,分别设立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海淀联合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丰台联合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顺义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顺义联合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昌平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昌平联合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大兴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大兴联合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北京经开区联合基金),紧密围绕区域具有优势的领域,支持科研团队跨学科、跨部门开展前沿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力争取得一批具有转化前景的重要基础研究成果,以强化区域原始创新能力。

市基金-海淀联合基金、市基金-丰台联合基金、市基金-顺义联合基金、市基金-昌平联合基金、市基金-大兴联合基金、市基金-北京经开区联合基金作为市基金的组成部分,其项目申请需遵照《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请须知》(附件1),项目评审和管理等按照市基金相关管理办法和合作协议执行。

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于项目承担团队及单位,对于有转化应用前景的项目成果,在同等条件下联合基金合作企业可优先取得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权利。

2.外籍学者“汇智”项目

外籍学者“汇智”项目以吸引全球基础研究人才为目标,支持外籍优秀科研人员在市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在京开展基础研究工作或科研合作,促进外籍学者与中国学者之间开展稳定的学术合作与交流。外籍学者“汇智”项目鼓励外籍科研人员跨学科、跨领域联合申请,支持开展交叉研究。

二、资助领域与资助强度

1.市基金联合基金项目

2024年度市基金联合基金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商业航天、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用材料、医疗机器人、创新药物、医学人工智能等重点方向开展资助工作,项目申请须在《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指南》(附件2)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项目类型分为重点研究专题和前沿项目两类,其中重点研究专题每项资助强度为100万元或300万元(指南中未单独说明的,资助强度统一为100万元),前沿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为30万元或50万元(指南中未单独说明的,资助强度统一为3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指南中单独说明的除外)。

2.外籍学者“汇智”项目

外籍学者“汇智”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实施周期为6个月-2年,项目申请需遵照《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申请指南》(详见附件3)。

三、申请要求和说明

1.申请限制要求

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1项市基金联合基金项目。

申请人申请项目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2.经费管理要求

2024年度市基金项目经费全面实行“包干制”管理,其管理和使用应当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科文〔2023〕2110号)执行。

3.科研诚信要求

科研人员在申报项目时应向依托单位提供个人科技信用报告;依托单位应向基金办提供单位科技信用报告和公共信用信息报告。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申请人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记录。

单位(个人)科技信用报告可自行访问“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mis.kw.beijing.gov.cn/)”,通过“法人登录”(个人登录)身份登录系统,点击“科技信用”栏目,即可下载单位(个人)科技信用报告。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可登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北京)(https://creditbj.jxj.beijing.gov.cn)”下载。

四、项目申请接收

2024年度市基金第二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登录地址: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具体安排如下:

1.申请人撰写申请书(6月12日至7月12日16:00)

申请人自2024年6月12日起可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于7月12日16:00前通过该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提示:

(1)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人应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选择正确的基金类型、项目类型、申报领域、指南方向。其中,2024年市基金新增“宇航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代码,申报商业航天领域指南项目,学科代码一建议选择工程科学下的“宇航科学与工程”代码。

(3)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7月12日16:00停止服务,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根据单位具体要求提前做好申请书撰写。

2.依托单位审核申请书(6月12日至7月15日12:00)

依托单位在审核时间内重点对本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提示:审核过程中,依托单位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

3.依托单位提交申请书(6月12日至7月15日16:00)

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

提示:7月15日16:00以后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功能将停止服务,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

4.依托单位提交承诺书及项目清单(7月16日至7月17日16:00)

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及项目清单(在系统中下载)。基金办将依据依托单位提交的承诺书及项目清单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提示:7月17日16:00后依托单位提交功能将停止服务,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相关工作。

五、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请书中“申请者保证”栏目,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和合作单位做好沟通工作,确保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知晓并同意参与项目研究。申请项目如获资助,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和任务书的签字、盖章手续,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和任务书,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2.请依托单位注意审核本单位提交项目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名称及附件材料等信息,确保上述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

1.市基金联合基金项目

(1)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张老师、王老师,010-55571253、010-55571251;

(2)集成电路领域:牟老师、郭老师,010-55571257、010-55571255;

(3)商业航天领域:路老师、郭老师,010-55571256、010-55571255;

(4)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牟老师、王老师,010-55571257、010-55571251;

(5)生物医用材料领域:李老师、王老师,010-55571254、010-55571251;

(6)医疗机器人领域:张老师、郭老师,010-55571253、010-55571255;

(7)创新药物领域:李老师、王老师,010-55571254、010-55571251;

(8)医学人工智能领域:陈老师、王老师,010-55571258、010-55571251;

2.外籍学者“汇智”项目

李老师、邢老师,010-55571237、010-55571228;

电子邮箱:bjnsf04@kw.beijing.gov.cn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010-58858680,010-58858685,010-58858689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附件: 1.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请须知

           2.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3.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申请指南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校内申报流程:    

1、科研秘书于6月19日前将开户名单或需要重置密码(附件4)发送到科技处杨宁;    

2、申请人务必于7月12日16:00前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    

3、科技处7月15日12:00前完成审核、返修、打包提交全校电子版申请书至市基金办;    

4、科技处7月16日提交单位承诺书、项目清单及单位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