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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究专题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根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究专题项目申报的通知》(京科基金字〔2020〕16号),现将我校2020年度市基金重点研究专题项目申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计划

  2020年度重点研究专题项目主要支持数学、物理、生命科学、化学四个学科,数学学科项目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项,物理学科项目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项,生命科学学科项目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项,化学学科项目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项。项目实施周期4年,项目和课题的申请人均须为不超过45周岁的科研人员。

  研究起始年时间填写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数学学科优先资助方向

  1.图像与信号中的数学方法;

  2.人工智能的数学理论与基础;

  3.统计学习的模型与算法;

  4.高精高效计算方法与应用。

  (二)物理学科优先资助方向

  1.超导和磁性材料的物理和器件基础研究;

  2.低维量子材料的物理与功能器件研究;

  3.面向自动驾驶、机器人等系统的大功率VCSEL芯片及实时高分辨率激光成像雷达研究;

  4.量子计算、量子通讯、量子传感、量子模拟;

  5.高灵敏度、实时的物理表征方法及成像研究;

  6.拓扑量子物态和器件基础研究。

  (三)生命科学优先资助方向

  1.生物与人体活体成像新技术、新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

  2.单分子与单细胞等新技术应用于重大疾病诊疗和精准分子诊断的理论与方法研究;

  3.人工智能应用于医学诊疗与检测的基础研究;

  4.基因编辑与干细胞等新技术应用于医学领域的基础研究。

  (四)化学学科优先资助方向

  1.高性能、低成本和长寿命兼具的低铂燃料电池催化剂研究;

  2.固态电池中氧化物固态电解质的合成和纳米化研究;

  3.核酸、蛋白质、生理活性小分子的化学分析原理和方法;

  4.碳化硅热氧化SiO2/SiC界面特性及改善研究;

  5.糖类化合物合成的新方法、关键技术及其在医药领域研究;

  6.智能纳米材料表面界面调控研究。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究专题项目申请须知》(见附件2),按照通知要求撰写申请书。

  二、申请人事项

  (一)申请人的条件

  项目/课题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及《申请人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项目/课题申请人都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凝聚力。优先资助有独立的实验室,有稳定研究团队的申请人。

  3.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项目执行期在聘任期内, 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的海外科技人员可以进行申报,但在申请项目时,须提供依托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附件随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并报送。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课题申请人。

  在研重点研究专题项目/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今年将征集2020年度重点研究专题项目、2020年度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020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2021年度面上项目、2021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度市基金-市教委联合资助项目。以上项目类型均纳入《申请人管理规定》的计项范围,项目/课题申请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以上项目其中一种。

  (二)特别提示

  市基金不支持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申请书在不同机构中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进行多处申请。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基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三、项目相关事项

  重点研究专题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优先资助方向。

  2.项目申请人统筹项目的申请与实施,应当围绕所申报的重点研究专题设置有机联系的2-4个课题,形成团队;项目申请人须是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为进一步鼓励学科交叉,央地单位协同合作,凝聚优势力量开展相关基础研究,项目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可视为重点研究专题项目的共同牵头人。

  3.鼓励跨部门、跨学科合作,鼓励央地合作。研究团队成员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所涉及学科分支均应配备具有一定学术造诣和较扎实研究基础的研究骨干,成员之间有团队合作精神。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1.院(系)提交申报名单:5月25日-5月29日

  院(系)科研秘书统计申报教师名单,填写附件1,并发送给科技处杨宁。

  科技处会对没有市基金申报系统账号的老师设置用户名及密码,已有账号的老师(用户名为身份证号)若忘记密码可申请重置密码,科技处会于5月29日前将密码发送给各院(系)科研秘书。

  2.申请人网上填报:5月25日-6月29日12:00

  申请人持账号登录申请系统,按要求进行填写。

  登录网址: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

  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6月29日16:00停止服务,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根据以往申报经验,临近提交时间节点网络容易拥堵,造成无法提交的情况,因此请申请人尽早提交申请书!

  3.科技处网上审核(申请书可退回修改):6月29日-7月1日

  审核过程中,科技处会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请申请人及时查看自己申请项目的状态。

  4.科技处提交电子版申请书至市基金:7月2日

  科技处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至市基金。

  5.申请人打印申请书,提交纸质版申请书至院(系):7月3日9:00-7月7日前

  申请人登陆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须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注意:请在规定时间打印,提前打印没有版本号,是无效版本。

  纸质版本号应与系统中版本号一致。有合作单位的需要加盖合作单位独立法人单位公章(与申请书中项目成员表中单位名称一致)。

  受到疫情影响,请申请人合理安排到合作单位盖章等相关事宜。

  6.院(系)提交纸质版申请书至科技处:7月7日

  纸质申请材料由院(系)汇总后统一提交至科技处(行政楼502办公室),各院(系)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请注意:

  (1)上交纸质版需有水印及版本号,申请书不要缺页。

  (2)仔细审核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签字、合作单位法人公章(公章应与合作单位名称一致)等内容。

  (3)学校负责人签章及学校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加盖。

  (4)每个项目材料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5)附本院(系)申请项目清单,由科研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7.科技处提交纸质版申请书至市基金:7月8日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可以向市基金办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项目的通讯评审专家名单,供遴选专家时参考。该名单请在填报系统中录入,纸版打印后用信封封好订在纸版项目申请书的首页上。

  2.申请人完成申请书填报并检查无误后可直接提交依托单位审查,经审查有需要修改的,科技处将申请书及修改意见一并退回,申请人修改后须再次提交。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市基金委,提交市基金委后不能退回、修改。

  3.由于学校系统只能进行校内人员查重,不具备与校外单位联网查重的功能,请申请人务必问清楚校外参加者所主持及参加的北京市基金和《申请指南》中其他科研项目的情况,以免超项;另外申请人一定要明确参与项目人员的申请或在研项目情况,尤其注意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或者技术人员的项目情况。避免因此情况而造成超项,以致申请书不予受理。

  4.其他注意事项请参考附件2。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宁 刘洁

  联系电话:68902820,68906510

  邮箱:yangning@cnu.edu.cn,5899@cnu.edu.cn。

  七、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佳利

  联系电话:66160871,88405212

  八、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58858689,58858685

  

                                                                                                                                      科技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