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运行管理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13号)要求,现对我校空间信息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1年度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0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科技处直接实名反映。详细公示内容见附件。
科技处 文 凤 68907103 kjc@cnu.edu.cn
科技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