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优秀本科生赴华南师范大学交换学习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与华南师范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学校将继续选派优秀本科生赴华南师范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交换学习。为确保选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科2023级学生,学习成绩优秀,思想品德良好,自我管理和沟通能力强,身心健康;
2.所学专业与华南师范大学现有专业相同或相近;
3.本人自愿申请。
二、学习时间
2025年9月至2026年7月,为期一年。
三、学习管理
1.华南师范大学各专业均可接收我校本科生交换学习。交换学习期间,交换生的学习、生活须服从华南师范大学管理,奖学金及生活补助等仍由我校负责评定和发放。
2. 交换学习期间,交换生应遵守交换学校规章制度,期间发生的各种违纪行为,由交换学校将相关文件资料转交我校,按照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交换生不得擅自变更交换学习期限,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流计划。
4.交换生在交换学校学习期满,或因故提前终止交换计划,须两周内(含两周)返校,到所在院系、教务处办理返校手续;超出两周未能返校报到者,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5.交换学习结束后,交换生在华南师范大学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可申请认定为我校相应课程成绩、学分。
6.按照两校约定,交换生在各自学籍学校注册,交纳学费、住宿费,免交对方学费、住宿费。其它费用,如生活费、交通费等由学生自理。
四、名额分配
1. 华南师范大学接收我校本科交换生10名。我校每个学院可报1-2人。
2. 根据报名情况,由学校组织面试后,确定最终交换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时间安排
六、其它
请有关单位按照学校安排,于6月5日前将交换生候选人申请表、院系申请交换学生汇总表纸质材料及其电子版交教务处合作科谷云云(主楼301办公室),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教务处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