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示| 教学通知

首都师范大学关于组织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4号)要求,教育部决定组建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为做好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教学单位根据《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名额不超过1人,在推荐的所有专家中,45岁及以下的比例不低于30%

二、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力强。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鼓励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6.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充分考虑学科专业和教师本人在全国的影响力,根据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和主要任务,对照高等学校专家的任职条件和推荐办法,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学校将对各教学单位所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进行遴选,择优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推荐,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原则上不超过1人;学校推荐的所有专家中,45岁及以下的比例不低于30%。

四、报送材料

1.《专家推荐信息表》(见附件2Word版及签字盖章后的PDF版;

2.《教指委填报汇总表》(见附件3)仅Excel版;

3.请各单位于20246315:00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教务处杨美峰的办公系统。

 

人:杨美峰

联系电话:68902417

 


 

 

                                     教务处      

2024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