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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历史学院2018级学生洛桑曲吉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洛桑曲吉,历史学院文化遗产专业本科生(学号:1170203061),2021年4月19日第二次办理休学,应于2022年4月申请复学。但是未按时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且至今未返校,学院多方努力均未与其取得联系。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休学期满的学生,应于复学前一学期末向学校申请复学”,及第五十八条第五款之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五)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历史学院于2022年10月27日研究决定给予洛桑曲吉退学处理意见,并于10月28日在历史学院网站发布公告,若对学院作出的退学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于2022年11月15日前与学院联系,但是洛桑曲吉未在公告截至时间之前与学院取得联系,学院未收到异议。

基于以上情况,经教务处研究,拟报请校长办公会对洛桑曲吉作退学处理。

特此公告,如有任何异议,须于2023年9月27日前向教务处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68902804,联系邮箱:903602895@qq.com)。

如未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视同放弃权利。教务处将于公告期满后,正式报请校长办公会议对历史学院本科生洛桑曲吉作退学处理。


教务处

2023年9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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