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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双培计划”、“外培计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doc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合理构建高水平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与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首都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8版)的指导性意见》(首都师大校发〔201818、《首都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2020)》(首都师大校发〔202053和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1双培计划外培计划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双培计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

1.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切实将新理念、新标准、新要求落实到双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学分结构课程体系之中各专业制定的培养方案须满足学校毕业要求、学位授予要求。

2.落实《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通知精神,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结合学科专业开展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积累职业经验,培育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在实践教育环节增设“劳动实践”20学时必修课程,开设劳动教育选修课程。

3.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落实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加强体育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建设,将“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修满体育学分方可毕业”体现人才培养方案的毕业要求”之中。

4.双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非师范)课程结构分成大类: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环节、通识教育环节专业教育环节实践教育环节。

(1)通识教育环节,包括通识必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通识必修课程包括大学英语课程大学体育课程(4学分)。学生需修读16学分通识选修课程。

(2)专业教育环节包括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学分要求、专业必修课程门数,及课程名称院(系)合作高校沟通确定。

(3)实践教育环节,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实践专业教育实践通识教育实践社会实践劳动实践艺术实践创新实践学分要求、实践教育课程门数,及课程名称由院(系)合作高校沟通确定。

实践教学比重须满足教育部要求,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实践教育学时应不低于总学时的15%,理工科类专业实践教育学时应不低于总学时的25%。

创新实践课程主要以科研训练、学科竞赛、专业技能训练等形式由学校认定。学生根据《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获得创新学分,所获学分计入毕业成绩单,并可冲抵通识选修课程学分最多4学分(能否认定其跨学科选修由教务处根据创新实践内容认定。创新学分认定应向重大赛事和发表科研论文倾斜。创新学分不计学时,不计成绩不计入学分绩点。

5.师范专业修读教师教育环节包括教师教育必修课程、教师教育选修课程教师教育实践,具体学分由院(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选择在我校或对方学校完成。在我校完成按照我校相关要求执行。

6.新开课程需要提交校外课程信息表(内容包括中英文课程名称、开课单位、学时、学分、考核方式等,附件5),并打印《校外课程信息表》签字盖章),报教务处

7.专业负责人、教学院长负责制定、修订培养方案,并审核中途退出未修学分学生修读课程成绩认定事宜。对于没有按照培培养方案进行系统学习的学生以及修读学分方案要求学分相距的学生,由院(系)决定其是否退出双培计划或是延期毕业。

8.以下内容需要和对方学校商定以后,增加到培养方案中:

因学生个人原因退出双培计划并返回我校继续学习者,按我校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对方大学获取的学分,经审核可认定为我校方案内课程学分,其余不足学分须在校内完成。

9.培养方案须标示:制定人、审核人,并经双方学校确认,依据双方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责,院(系)盖章。

外培计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要求

1.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切实将新理念、新标准、新要求落实到外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学分结构课程体系之中各专业制定的培养方案须满足我校毕业要求、学位授予要求。

2.外培专业培养方案对境外大学所修读课程要有明确范围,如有必要需明确指明必修、选修性质。修读总学分、毕业环节要求,及赴境外学校学习要求的外语水平要在方案中明确标示。

3.落实《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通知精神,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结合学科专业开展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积累职业经验,培育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在六门思想政治必修课程中增加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教学内容共计12学时在实践教育环节增设“劳动实践”20学时必修课程,开设劳动教育选修课程。

4.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落实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加强体育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建设,将“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修满体育学分方可毕业”体现人才培养方案的毕业要求”之中。

5. 外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非师范)整体课程结构分成四大类: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环节、通识教育环节、专业教育环节实践教育环节。

(1)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环节必须完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式与政策等课程分别在第二学年第三学年开设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3门课程,学生可以学校指定的网络平台修读

(2)通识教育环节,由通识必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组成必修课程包括大学英语课程大学体育课程。其中体育课程只要求修读体育1、体育2且每学年要按时参加并完成体能测试(按照体研部要求,第一学年第四学年需分别完成两次体能测试);学生需修读16学分通识选修课程。

(3)专业教育环节包括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学分要求、专业必修课程门数,及课程名称由院(系)合作高校沟通确定。

4实践教育环节,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实践、专业教育实践、通识教育实践、社会实践劳动实践艺术实践创新实践。学分要求、实践教育课程门数,及课程名称由院(系)根据学生实际在校学习时间确定。

实践教学比重须满足教育部要求,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实践教育学时应不低于总学时的15%,理工科类专业实践教育学时应不低于总学时的25%。

创新实践课程主要以科研训练、学科竞赛、专业技能训练等形式由学校认定。学生根据《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获得创新学分,所获学分计入毕业成绩单,并可冲抵通识选修课程学分最多4学分(能否认定其跨学科选修由教务处根据创新实践内容认定。创新学分认定应向重大赛事和发表科研论文倾斜。创新学分不计学时,不计成绩不计入学分绩点。

6.师范专业需修读教师教育环节,包括教师教育必修课程、教师教育选修课程和教师教育实践,具体学分由院(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选择在我校或对方学校完成。如在我校完成按照我校相关要求执行。

7.新开课程需要提交校外课程信息表(内容包括中英文课程名称、开课单位、学时、学分、考核方式等,附件5),并打印《校外课程信息表》签字盖章),报教务处

8.专业负责人、教学院长负责制定、修订培养方案,并审核中途退出未修学分的学生修读课程成绩认定事宜。对于没有按照培培养方案进行系统学习的学生以及修读学分同方案要求学分相距较大的学生,由院(系)决定其是否退出培计划或是延期毕业。

9.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明确表述:因学生个人原因,未达到赴境外大学学习标准或中途退出外培计划者,按我校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对方大学获取的学分,经审核可认定为我校方案内课程学分,其余不足学分须在校内完成。

10.培养方案须标示:制定人、审核人,并经中外双方确认,依据双方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责,院(系)盖章。

、其他要求

1.央属高校或境外高校开设课程,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均以央属高校或境外高校提供课程信息为准切勿修改。在填写校外课程信息表建议开课院(系)填写我校相关院(系)

2.非艺术类师范生在校期间须修读2学分艺术实践

、组织工作

1.教务处统筹协调 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各院(系)应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专业开展修订工作,组成以院(系)主要领导牵头、教学院长(主任)具体组织、专业负责人直接负责的双培、外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在集中研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时保质完成相关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各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审核本院(系)双培、外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材料提交

1.双培计划专业按照双培计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和格式(见附件1)整理完成电子版,交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提交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并进行系统录入

2.外培计划专业按照培计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和格式(见附件3整理完成电子版,交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提交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并进行系统录入

六、进度安排

1.第一阶段6月15将汇总后的《校外课程信息表》(附件5)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盖章,报教务处谷云

2.第二阶段621日前,院(系)按照附件1、附件3格式要求整理完成电子版,从办公系统发送至教务处谷云云。

3.第三阶段:628日前教务处审核通过后,院(系)将纸质签字盖章版人才培养方案送至主楼301室。

4.四阶段:71前,各院(系)完成系统方案录入工作。

七、联系、联系方式

教务处合作科:谷云云 校本部行政楼301室)

联系电话: 68982173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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