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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关于在线课程开展教学应用的通知

各学院(系)及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近年来,学校搭建在线教学平台,大力建设在线课程,积极推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发展。

    为规范我校在线课程教学应用,促进本科教学范式转型,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在线教学平台:

    首都师范大学立项投入建设的在线课程,通过验收后应上传至校内在线教学平台“师星学堂”,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2.管理规章:

    授课教师在开展混合式教学时,应参照《首都师范大学在线课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附件1)和《首都师范大学在线课程运行管理规定》(附件2)进行教学。

3.教学管理:

    在线课程建成后,课程负责人应按照混合式教学要求进行开课,并在院系的支持下对课程逐步建设、完善。如果两年内一直未按照混合式教学要求开展教学,该在线课程项目视为未通过,将影响项目负责教师教改项目申报和职称评定。

    在线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应按照开课计划做好排课、排考和学生评教等工作。在线课程开课率将列入院系教学管理工作的评优指标。

4.教学方式:

    授课教师应积极利用在线教学的优势开展线上指导,采用探究式、合作式、案例式、项目式等方式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引导、启发、调动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主动性、协作性和创造性。

5.课时比例:

    授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教学需要确定线上、线下教学的学时比例,一般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的学时均不应低于总学时的1/3。在线学时的占比,可随着教师和学生对混合式教学适应程度由低到高逐渐增加。

 

教务处

2019年6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