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增和删除学科竞赛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日期: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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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科竞赛项目的管理工作,特将学科竞赛项目调整的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新增学科竞赛项目的认定:
1.教育部(高等学校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局司级单位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学科竞赛项目。
2.中国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等全国性学会(协会)及其所属省级以上分会举办的学科竞赛项目。
3.与我校重点专业和重点培育的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项目,由学校根据竞赛性质、层次和规模等酌情认定。
凡有意向承担学科竞赛组织工作的单位,请填写《学科竞赛项目申报表》(教学副院长签字、盖院系章),并于11月18日之前提交到教务处实践科(304办公室)。
二、删减学科竞赛项目的认定:
1.学科竞赛项目已经停办。
2.我校本科生近五年从未参与此项竞赛项目。
凡符合以上两条认定条件的竞赛,请现有竞赛承办单位提出删减申请报告(教学副院长签字、盖院系章),并于11月18日之前提交到教务处实践科(304办公室)。
教务处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