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总体质量,现将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首都师大校发[2013]1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执行,特别提请各院(系)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学生需下载填写并按下表所列顺序打印装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手册》,其中需学生填写的内容统一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录入,需个人签字的部分应手工填写,手册封皮参见《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手册封皮格式要求》(附件0)(需白色铜版纸打印),由学生本人按照封皮格式要求制作,内容用A4纸打印。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手册 |
1.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附件1) |
2.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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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月进展记录(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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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表(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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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单(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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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单(附件6) |
2.关于毕业论文撰写的规范要求,详见《管理办法》中的“附件: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部分,学校根据写作规范制作《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模板》(附件7),供学生参考。
二、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各院系要抓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各个环节,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三、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控工作。督促教师和学生按要求填写《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手册》,及时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
四、坚持实行严格的质量标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应从严把握,优秀率应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 ,优良率控制在50%以内。教务处将继续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并请校内外专家对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复审。
五、答辩工作
1.答辩资格审查在第八学期第八周前完成;正式答辩在第八学期第九周前完成;补答辩在第八学期第十周前完成。
2.在人人参加答辩的基础上,院系组织争优答辩。各院(系)需在2018年4月20日周五之前将答辩及争优答辩的时间及地点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便于学校随机抽查。
六、各院(系)需在2018年6月1日周五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一)纸质及电子版材料
1.推荐优秀毕业论文,上交优秀毕业论文全文(必须为Word格式)及《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附件8);
2.评选优秀指导教师,上交《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9)。
3.推荐优秀毕业论文及评选优秀指导教师的名额,严格参考当年院(系)参加毕业论文的学生人数确定:
(1)80名(含80名)学生以下的,名额为1;
(2)81名~150名(含150名)学生,名额为2;
(3)151名学生以上的,名额为3。
(二)电子版材料
1.《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览表》(附件10);
2.《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统计表》(附件11);
3.毕业论文总结报告(总结中应包含对毕业论文质量的分析)。
(三)说明
上述所有表格可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实践教学科表格下载→毕业论文”处下载。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68902805
教务处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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