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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本专科生排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专科生排课工作从本学期第11周开始。为了做好排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内容

各教学单位应当完成如下任务:

1.根据培养方案确认教学计划和开课任务。

2.根据开课任务书,编辑、录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完成限选条件、上课时间、上课地点和任课教师的具体安排。

3.根据实际选课情况,对已排课程进行调整或停开。选课人数不足的课堂应在开学后上课两周内由开课单位做停开课处理。

4.按照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校本部教三楼和教四楼改造尚未完成,本次排课不得使用。原排课地点在教三楼和教四楼的课程,已经安排至其他教室。相关教学单位须认真核对,及时沟通,以免排课时间地点出现问题。

 

二、  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根据校历,安排实际教学活动。为保证良乡校区教学秩序,良乡校区的教学安排要优先考虑。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各年级本专科生培养方案,确定本单位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任务。

各教学单位要在排课之前对担任主讲任务的教师(含外聘教师)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授课,主讲教师不明确的课程不得开课;分段教学和团队教学的课程,必须严格按照上课教师的实际上课周次排课

各教学单位在安排课程时,要按照有利于学生“选课、选师、选时”的原则,为学生选课创造条件;要落实好课程的修读要求(如学生类型、年级、专业、先修课程等选课限制)便于学生正确选课,避免发生选错课堂的现象。

学生已经选课且达到开课要求的课程一律不得停开。良乡校区课程原则上不设人数限制。为保证良乡校区的教学秩序,良乡校区的教学安排要优先考虑。

如果教师因故确实需要调整上课时间,须遵照《首都师范大学课堂教学安排与运行工作的若干规定》(教发[2020]第9号),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下表的日程安排,及时确认执行计划和通识选修课开课计划,并按时上报。

工作内容

11周    

1113日—17日

各教学单位核实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应排课堂信息,落实任课教师,更新教师库信息,确定执行计划并提交开课任务书至教务处备案。

12-13周

112012月1日    

1. 完成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通识必修课程教学任务录入工作。

2.完成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专业课教学任务的编辑与录入工作(包括选课的限制条件、备注),核对任务并检查排课结果。

3.个别教学任务调整。

14周

124—8日

1.根据实际情况再次核对已排课程。

2.院系进行选课名单预置,并指导学生制订选课计划。

15周

12月11—15

1.  学生选课。

2.  根据选课人数需要调整教室的课堂,须联系国资处做相应调整。

 

三、排课注意事项

1.周4学时及以上课程、难度较高的专业课程,必须分2次以上安排,不得连上或安排在同一天,也不得安排在相邻两天。

2.混合式教学(在线课程)按照实际上课时间排课。

3.排课模式

市区各校区专业基础课中的选修课一般安排在周一、周二下午9-10节及晚间11-13节,通识选修课安排在周三下午9-10节和晚间11-13节、周四晚间11-13节和周五晚间11-13节。各教学单位必须遵照现行的排课模式安排良乡校区课程。否则,如因专业课与通识课时间冲突导致学生不能按要求完成规定学分,由院系自行解决(具体排课模式见附件)。良乡校区通识选修课程的课容量一般定在80-120人之间。

4.第二学位课程

第二学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如与已有本科生课堂合并上课的,无须单独排课;如需单独开课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排课工作。

5.辅修

本部独立开班的辅修专业课原则上安排在周六或周日。如果学生一致同意,也可安排在周一、周二、周五晚间11-13节;良乡校区独立开班的辅修专业课,原则上安排在平时晚间11-13节或周六、日。辅修课程开课计划(附件2),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1:通识选修课开课计划

附件2:辅修开课计划

附件3:排课模式

 

       202311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