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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立项通知(教发[2019]第63号)

首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发[2019 63

                            

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教学建设改革项目立项通知

教学单位

为促进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推动本科教学综合改革,结合财务处《关于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学校将启动2020本科教学建设改革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项目论证和评审,规范预算管理杜绝无目标、无绩效、无实施条件等多无预算。

2.按照财务处要求,教务处下达年度总任务和预算总额度,组织申报中不再明确具体项目的额度,由各院系根据年度总任务和预算总额度自行规划资金投入,统筹管理和使用经费。

任务下达与项目申报

1.单位2020年教学建设与改革任务包含学校定向投入项目和院系自主分配项目。

2.此次还需申报的学校定向投入项目有一流专业建设项目。教务处将根据《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设置方案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3.各单位根据《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设置方案附件1设定院系自主分配项目的任务其中,课程建设项目,每个院系至少立项2项,其中至少1门在线课程;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每个院系至少立项1项,但不超过2项。

4. 各院系填写2020年院系教学建设与改革任务清单(即财务处附件:2020年促进高校内涵发展定额经费项目申报文本中的项目主要内容),交财务处。

5.各院系根据院系自主分配项目的任务清单组织项目评审,将评审结果交教务处。

6.教务处对院系上交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查,教改项目未结题不能申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2018年及以前结项在线课程但未实施在线教学者)

7.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见附件4至附件8

三、预算管理

根据《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设置方案教务处统筹、计算并下达各院系内涵经费额度。其中,学校定向投入项目的额度由教务处确定。市教委评审项目的经费根据市教委评审的时间,分批下拨到项目所在单位。

进度安排

1.1115日发布立项通知

2.1121前确定学校定向投入项目部分的任务,通知到院系(其中,市教委评审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通知)。院系拟定院系自主分配项目部分任务。

3.11月19日前下达 院系自主分配项目经费总额度,11月22日前下达院系总经费额度(不含未出结果的市教委评审项目的经费)。

4. 11月20日中午前交《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申报书(一流专业建设)》和汇总表。

5. 11月21日教务处组校级一流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材出版资助”“教学成果培育等项目的评审。

6. 11月25日前院系交《2020年促进高校内涵发展定额经费项目申报文本(见附件2和《2020年促进高校内涵发展定额经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

7.12月7日前各单位完成评审项目评审工作,评审结果交教务处。教务处对院系评审的项目进行审查。最终确定2020年立项项目并进行公示。

8.关于财务的后续工作根据财务处安排,另行通知。

五、材料提交

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党博的办公系统;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本部主楼301办公室。

其他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杨美峰的办公系统;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本部主楼304办公室

2020年促进高校内涵发展定额经费项目申报文本》和《2020年促进高校内涵发展定额经费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梁磊的办公系统;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本部主楼313办公室

六、材料提交

校级一流专业项目联系人:党博电话:68903007

其他项目联系人:杨美峰,电话68902417

教务处财务管理联系人:梁磊,电话:68903157

教务处

2019年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