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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1年期)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首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发[201914

                            

关于开展2018年首都师范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1年期)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18年首都师范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1年期)已到结题时间,现将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18年首都师范大学教学建设改革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的项目包括“一流专业建设”专业交叉培养优质专业课程精品通识培育课程教学改革研究重点、一般)”个性化建设(具体名单附件1)。

2016年、2017首都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验收项目(具体名单附件2)

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须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延期原因及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延期结题验收时间不超过1年,已申请过延期验收不得再次申请),经教学单位批准后,上报教务处审核。

二、结题验收项目须提交材料

1. “一流专业建设”和“专业交叉培养”项目需填写结题报告(具体见附件3-4),纸质版一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 “优质专业课程、“精品通识培育课程和“个性化建设填写结题报告书汇总表(具体附件510纸质版一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优质专业课程精品通识培育课程”中的新开课程需要从教务系统完成新开课程申请(内容包括中英文课程名、开院系、开课学期学时、学分、考核方式、评教类别、课内周学时、中英文课程简介、教学大纲),并打印《开课申请汇总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开课申请表》(一式一份、《教学大纲》(详见附件12一式一份),报教务处304

3 教学改革研究重点一般 ”(含延期项目),填写《首都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重点、一般项目结题验收书》首都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重点、一般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具体见附件13-14需提交纸质版一式9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5.研究成果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包括已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及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著作封面及版权页和目录复印件、成果使用情况证明或其他形式的成果证明材料等。

6.在线课程内容(包括一般在线课程优质专业课程精品通识培育课程)应在58日前上传至学校“师星学堂”,学校将采取在线方式统一验收,详见教务处教学信息化相关通知

三、时间进度安排

本次结题验收项目采取院系、学校两级验收的方式教学单位可在“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自愿申请优秀的基础上,向学校择优推荐参加评优验收的项目(各单位每年度推荐不超过1项推迟验收的项目原则上不参评优。所有推荐评优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结题验收汇报会(汇报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陈述及答辩。请各单位提前通知相关负责人做好汇报工作。

各院系58日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并于5月15日前将结题材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校本部304室),同时通过办公系统发送教务处李凤。

联系人:李凤 联系电话:68902417。

附件1:2018年首都师范大学教学建设改革研究项目(1年期)结题名单

附件2:2016、2017年首都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延期项目结题名单

附件3:首都师范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一流专业建设

附件4:首都师范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专业交叉培养

附件5:首都师范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优质专业课程)

附件6:首都师范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优质专业课程)

附件7:首都师范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结题报告(精品通识培育课程)

附件8:首都师范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精品通识课程)

附件9:首都师范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个性化建设)

附件10:首都师范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个性化建设)

附件11:新开课程申请表

附件12:教学大纲

附件13:首都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重点、一般项目结题验收书

附件14首都师范大学校级教学建设改革研究(重点、一般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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