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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首都师范大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首都师范大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

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首都师范大学教材工作条例》(首都师大校发〔2013129号)文件要求和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8年首都师范大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工作范围

本次验收工作范围为2016年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见附件12018年首都师范大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验收名单)。

二、验收内容与要求

1.参加验收的项目须填写《首都师范大学教材建设项目验收表》(见附件2)。

2.提交装订成册的教材完稿纸质版1份,同时需要有一位与项目负责人相同专业(研究方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对教材质量的意见。

3.已经出版的项目,需要填报该教材的发行数量、我校使用数量、使用该教材的院校及教材的使用效果,同时提交正式出版物一份。

三、报送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将验收材料交至所在院(系)教学办公室,由院(系)汇总后统一将以下材料交至教务处:

1.首都师范大学教材建设项目验收表(纸质版1份)。

2.装订成册的教材完稿或出版物(纸质版1份)。

3.首都师范大学教材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四、验收组织工作

本次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有关专家对符合条件的教材建设项目成果进行评估验收。

五、材料报送时间与地点

1.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8423日。

2.材料报送地点:校本部教四楼124室。

联系人:赵艳红(电话:68907223

附件12018年首都师范大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验收名单

附件2首都师范大学教材建设项目验收表

附件3:首都师范大学教材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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