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教务管理| 转学转专业

首都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首都师范大学关于2023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定20234-5月进行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转专业对象

2021级、202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转专业条件

详见《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首都师大校发[2020]16号)附件1,以下简称“转专业实施办法”

转专业程序及要求

(一)组织工作

院(系)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与专家组,按照转专业实施办法学校转专业日程安排(见本通知部分组织转专业工作

(二)学生申请

1.学生根据“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的转专业条件相关要求,以及申请院(系)转专业工作方案在报名时间内查看申请转入院系网站中公布接收条件及相关要求提出转专业申请

2.有意愿转专业符合要求学生填写《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申请材料,按照本人所在(系)转专业工作方案公布的报名方式提交(系)审核。

3.根据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需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出具同意函

4.对于不符合转专业实施办法”中转专业条件要求报名学生,学校随时取消报名资格;对于不符合申请转入(系)接收条件及要求学生,院(系)可取消其考核资格考核成绩

(三考核遴选

1.院(系)按照“转专业实施办法”,根据学校转专业日程安排,组织考核遴选工作

2.学生按照申请转入院(的要求做好考核准备,按时参加考核有问题考核开始日之前工作时间申请转入院(系)提前联系

3.根据“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接收院(系)根据学生考核情况及专业能力确定其转入年级及班级。原则上一年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编入同年级学习,二年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编入低一年级学习是否降级由院系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四)非师范专业转入师范专业须签订协议

根据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非师范专业学生转入师范专业的,须北京教育委员会我校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再转入师范专业学习,相关安排待考核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生须按照“转专业实施办法严肃认真对待转专业工作,根据自身学业年限等实际情况和专业志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

(二)院(系)按照转专业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本通知要求,做好转专业各环节工作及时通知相关学生

(三)涉及大类招生专业院(系),按照《首都师范大学关于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试行)》(教发[2021] 7号)(见附件4),结合(系)实际妥善安排专业分流工作

(四)转专业前所修读课程计入个人成绩单,相应课程可经认定纳入所转入专业。

、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具体程序

4月9

院(系)布工作方案

在院网站首页公布本院(系)转专业工作方案;通知本院学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4月14

学生

按照本院(系)工作方案(或通知)公布的报名方式,按本院(系)要求提交《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等申请材料

特别注意

1、须符合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含院系申请转专业者);

2、且符合申请转入院(系)接收条件相关要求(至申请转入院系网站查看工作方案);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如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同意申请转专业,需在报名向所在院(系)提供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出具同意函,可以提交盖章扫描件,同时提供单位电话以便核实

4月18日前

院(系)转出审核

1、院(系)根据“转专业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转专业条件,严格审核学生申请审核结果公布在院系网站首页

2学生申请表电子版院系签署意见并盖章扫描为PDF版,命名申请表+姓名+申请转入专业名称学生成绩单电子版(由院系统教务系统PDF版命名成绩单+姓名+申请转入专业名称每名学生单独建电子文件夹,命名为姓名+申请转入院系专业

3、院(系)填写审核汇总表(见附件3),填写申请转出学生信息含申请本院系内转专业学生),签字盖章后扫描PDF电子版

4、院教务系统中操作报名及转出审核。

5以上电子材料于4月18教务科办公系统

424日前

公布转出审核结果

在校园网公布各院(系)同意转出学生名单申请信息

425

院(系)考核准备

1院(系)做好线下考核各项准备。

2、学生应根据申请转入院(系)工作方案中提供的咨询方式,提前联系并确认考核方式及安排做好必要准备

3、院(系)与申请转入学生建立联系;未在工作方案中公布考核时间、地点具体安排的院(系),确定安排后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

5月9日前

院(系)考核遴选

1、院(系)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考核遴选工作

2、院(系)将考核结果(含转入年级及不同意转入、放弃考核等信息)公示在(系)网站首页,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应于5月9日前完成公示);

3、公示无异议于5月10日前将所有学生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扫描PDF,审核汇总表(附件3,上端注明院系公示无异议签字盖章后扫描PDF)等材料教务科办公系统

各院教务系统中操作转入审核

519日前

学校公示

校园网公示各院(系)考核结果

待定

签订协议

非师范专业学生转入师范专业的,须先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本学期

结束

办理手续

接收院(统一为转入学生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如学生单独办理另行通知。

下学期开学后第一

申请学分认定

获批转专业学生通过教务系统申请学分认定(必修申请课程替代选修课申请课组认定);

无法通过教务系统提交的可填写《课程替代申请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教务处管理科下载),专业课由转入院(系)审批,通识必修课由开课院(系)审批,通识选修课暂由教务处审批,由(系)教学办统一交教务处处理

附件1: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附件2: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3: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核汇总

附件4:首都师范大学关于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

教务处

202343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