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关于2020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首都师范大学关于2020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安排,定于2020年4-5月进行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2018级、2019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详见《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首都师大校发[2020]16号)(以下简称“转专业实施办法” )。
三、其他要求
(一)组织工作
各院(系)应按照“转专业实施办法”及转专业程序(见本通知第四部分)组织转专业工作。
(二)学生申请
1.学生应认真阅读“转专业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及相关要求,以及各院(系)转专业工作方案(附件3)中公布的接收条件及相关要求。
2.有意愿转专业且符合条件要求的学生应认真填写《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按照转专业程序中的实施细则提交所在院系审核。
3.对于不符合“转专业实施办法”中转专业条件及要求的报名学生,学校可随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对于不符合申请转入院(系)接收条件及要求的学生,院(系)可取消其考核资格或考核成绩。
(三)考核遴选
1.学生应按照申请转入院(系)的要求做好考核准备,按时参加考核;如有问题须于考核开始日之前的工作时间或按照转入院(系)相关要求,提前与转入院(系)联系;
2.根据“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接收院(系)根据学生考核情况及专业能力确定其转入年级及班级。原则上一年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编入同年级学习,二年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编入低一年级学习”。
(四)非师范生转入师范专业须先签订协议
根据“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非师范专业学生转入师范专业的,须先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我校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后,再转入师范专业学习”,相关安排待考核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转专业程序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具体程序 |
4月17日前 |
发布通知 |
在校园网主页发布《首都师范大学关于2020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公布各院(系)转专业工作方案(附件3); 各院(系)应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公布报名咨询方式、报名邮箱或其他报名方式,利用各种渠道及时准确地通知到本院(系)相关学生。 |
4月22日(含)前 |
学生申请 |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含本院系内申请转专业者),按照本院系转专业工作方案中“报名相关”要求,向本院系指定电子邮箱或其他报名方式,提交《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电子版。 2、申请学生无须提交成绩单。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须在申请时一并提供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函并留单位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可提供扫描件或照片)。 注意:学生申请应由本人提交,不得通过同学或其他人员转交,确有困难的学生应于报名截止日前联系本院系解决。 |
4月24日前 |
院系审核 |
1、各院系根据《转专业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转专业条件,严格审核学生申请(特别注意审核委托培养、定向学生等特殊类型学生)。 2、将所有学生申请表(仅纸版)、学生成绩单(仅纸版,由学生所在院系统一下载打印)、其他证明材料打印纸版,按照申请转入院系及专业分类整理,并与审核汇总表顺序一致。 3、填写审核汇总表电子版并打印纸版(附件4,填写同意转出学生申请信息,包含申请本院系内转专业学生);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须另外填写提交不同意转出学生审核汇总表。 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于4月27日前统一交至教务处(主楼310),纸版均须签字盖章,仅审核汇总表电子版发办公系统。 |
4月30日前 |
公布同意转出名单 |
网上公布各院(系)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及申请信息。 |
5月5日前 |
考核准备 |
学生、各院(系)应做好转专业考核准备。 1、同意转出学生应根据申请转入院(系)工作方案中提供的咨询方式,提前联系并确认考核方式及安排; 2、同意转出学生按申请转入院系工作方案中的相关安排做好必要准备(如测试手机等设备、熟悉线上软件平台、保持网络畅通等),如有任何考核方面的问题务必于考核开始日之前咨询申请转入院(系); 3、院(系)也可与申请转入学生提前建立联系;因特殊原因未公布考核安排的院(系),确定相关安排后务必通知到相关学生; 4、采取在线方式(如利用微信、企业微信、问卷星等平台)进行考核的单位,应提前测试并做好应急预案。 |
5月11日前 |
考核遴选 |
各院(系)按照相关规定和已公布的考核方式及安排,认真组织考核遴选工作。 |
5月14日前 |
院系公示 |
1、各院(系)将考核结果(含拟转入年级,及不同意转入、放弃考核等学生)公示在院系网站首页,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一般应于5月14日(含)前完成公示); 2、如公示无异议,于5月15日前将考核情况(须明确院系公示无异议)、所有学生申请表纸版及审核汇总表(附件4,确定转入年级、班级)等三份材料打印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主楼310);仅审核汇总表(含不同意转入及放弃考核学生)电子版发办公系统。 |
5月27日前 |
学校公示 |
经学校审核,在校园网主页公示各院(系)考核结果(含拟接收学生信息)。 |
待通知 |
签订协议 |
非师范专业学生转入师范专业的,须先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本学期放假前两周内 |
办理手续 |
各院(系)统一为转入学生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通知转出本院(系)学生于当学期放假前两周内,到教务处领取学籍异动通知单,然后至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数字校园建设中心等相关部门办理转专业手续,如学生不返校,则待通知再办理相关手续。 |
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 |
申请学分认定 |
获批转专业学生须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通过教务系统申请学分认定(必修课申请课程替代、选修课申请课组认定); 个别无法通过系统提交的可填写《课程替代申请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教务处管理科下载),专业课由转入院系审批,通识必修课由开课院系审批(通识选修课暂由教务处审批)并签字盖章,交转入院系教学办统一交教务处教务科审核处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
附件1: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
附件2: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3: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院(系)工作方案
附件4: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核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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