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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关于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首都师范大学关于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安排,定20214-5月进行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转专业对象

2019级、2020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转专业条件

详见《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首都师大校发[2020]16号)附件1,以下简称转专业实施办法

转专业程序及要求

(一)组织工作

各院(系)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与专家组,按照转专业实施办法学校转专业日程安排(见本通知部分组织开展转专业工作

(二)学生申请

1.学生认真阅读“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的转专业条件相关要求,以及申请院(系)转专业工作方案(查看申请转入院系网站中公布接收条件及相关要求

2.有意愿转专业符合条件要求学生填写《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申请材料,按照本人所在(系)转专业工作方案公布的报名方式提交(系)审核。

3.根据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需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出具同意函。

4.对于不符合转专业实施办法”中转专业条件要求报名学生,学校随时取消报名资格;对于不符合申请转入(系)接收条件及要求学生,院(系)可取消其考核资格考核成绩

(三)考核遴选

1.学生应按照申请转入院(的要求做好考核准备,按时参加考核有问题考核开始日之前工作时间申请转入院(系)提前联系

2.根据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接收院(系)根据学生考核情况及专业能力确定转入年级及班级原则上一年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编入同年级学习,二年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编入低一年级学习

(四)非师范专业转入师范专业须签订协议

根据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非师范专业学生转入师范专业的,须北京教育委员会我校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再转入师范专业学习,相关安排待考核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生须严肃认真对待转专业工作,按照转专业实施办法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专业志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

(二)院(系)严格按照转专业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本通知要求,做好转专业各环节工作。

、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具体程序

4月15日前

发布通知

在校园网发布《首都师范大学关于2021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系)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4月16

院(系)布工作方案

网站首页公布本院(系)转专业工作方案

4月21日(含)前

学生申请

1、符合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含院系申请转专业者);

2、符合申请转入(系)接收条件相关要求(至申请转入院系网站查看工作方案

3按照本院(系)工作方案(或通知)公布的报名要求在本院(系)提交《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等申请材料

注意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学生,需申请时提供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出具同意函

4月23日前

院(系)审核

1、院(系)根据“转专业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转专业条件,严格审核学生申请(注意审核定向委托培养等特殊学生)。

2将所有学生申请表(仅纸版学生成绩单纸版,由学生所在院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院系公章按照学生申请转入院系专业进行类整理

3院(系)填写审核汇总表打印纸版(附件3,填写同意转出学生申请信息,含申请本院系内转专业学生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提交不同意转出学生审核汇总表电子版

4、院教学办在教务系统中操作报名及转出审核。

5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4月23统一交至教务处(主楼310),纸版签字盖章。

51日前

公布同意转出名单

在校园网公布各院(系)同意转出学生名单申请信息

5月6

考核准备

1、同意转出学生应根据申请转入院(系)工作方案中提供的咨询方式,提前联系并确认考核方式及安排做好必要准备

2、院(系)与申请转入学生建立联系工作方案中公布考核具体安排的院(系),确定相关安排后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

3如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改为线考核,务必通知到相关学生妥善安排好线上考核相关工作

5月13日前

考核遴选

院(系)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考核遴选工作

5月19日前

院系公示

1、院(系)将考核结果转入年级及不同意转入、放弃考核学生信息)公示在(系)网站首页,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于5月19日(含)前完成公示);

2、公示无异议于5月20日前所有学生申请表纸版审核汇总表附件3上端注明院系公示无异议)等材料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主楼310审核汇总表电子版发办公系统

各院教学办在教务系统中操作转入审核

61日前

学校公示

校园网公示各院(系)考核结果

另行通知

签订协议

非师范专业学生转入师范专业的,须先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本学期

结束

办理手续

接收院(统一为转入学生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如学生单独办理另行通知。

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

申请学分认定

获批转专业学生通过教务系统申请学分认定(必修申请课程替代选修课申请课组认定);

无法通过教务系统提交的可填写《课程替代申请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教务处管理科下载),专业课由转入院(系)审批,通识必修开课院(系)审批通识选修课教务处审批(系)教学统一交教务处处理

附件1: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

附件2: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3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核汇总

教务处

202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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