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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发[2023] 20号:关于开展2023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首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发[2023] 20

                            

关于开展2023全日制专科毕业

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 号)《北京市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京学位〔2021〕1号《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首都师大校发201785号)、《首都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首都师大201854号)、《首都师范大学大学英语教学管理规定》师大校发201855号)等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现将2023全日制本专科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相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毕业结业有关要求

按照首都师范大学全专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六十六条规定学生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经院(审查,教务处复查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按照《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六十九条等规定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未达到结业要求的,按退学处理,发给肄业证书

学生结业离校后,在学校规定年限内,符合毕业标准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申请颁发毕业证书、补授学士学位,具体按照《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七十条至七十三条等规定执行学生应按时向所在院(系)申请,经院(系)审批后统一报教务处。

授予学士学位有关要求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学士学位授予各项要求,符合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首都师范大学大学英语教学管理规定》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认定规定,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初审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由学校授予学士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丢失不补。

根据学校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的意见,关于调整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资格的意见如下

在达到其他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前提下,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英语成绩标准的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视为学位授予英语成绩达到标可以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学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A类考生),应试科目总分及单科分数均达到当年教育部发布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学生主修成绩单平均分绩点(以学校发布的成绩单为准)达到2.0分(含)以上

三、辅修毕业资格审查授予学位有关要求

辅修专业毕业要求格审查相关工参见教务处首页-实践教学-辅修教学关于2023届辅修专业毕业生资格审查的通知

按照《北京市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对没有取得学士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四、延长在校学习年限相关工作

按照《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第六十八等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关于2023年受理延长在习年限申请的工作安排附件2于510发至院系

五、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内容

具体要求

526

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

统一采集202210完成学生学信网核对毕业照片个别学生照片缺失于5月26日前联系图片社核实情况并在线上补照。图片社联系方式:84252257、64285182。

529日前

院系核准方案确定毕业生范围特殊类型学生处分数据成绩录入情况

1、院系务必核准教务系统中毕业专业培养方案;

2、根据学生教务系统学籍状态比对,核对毕业范围(核实休学、停学、保留学籍学生近况);

3、核实特殊类别学生身份预科转入、内高班水平运动英语零起点教务系统中的学生分类进行比对

4核实学生处分及解除情况,与教务系统进行比对实际情况为准

5检查毕业课程成绩录入情况,及时录入教务系统提交确认以免影响毕审。

531日前

院系要求学生开展

务必通知并要求2023届毕业专科生、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做好自查

1检查核对本人教务系所有学期成绩、本人成绩单路径:企业微信-本科教学-我的-可信成绩单仅核对使用

2认真查看教务系统本人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判断本人是否符合结业毕业、学位要求

3需要学生5月31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如无法通过教务系统提交,可院(提交书面申请

4未达学位英语成绩标准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自查是否符合本通知关于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调整意见中的条件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院系要求提出申请(附件3),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2

院系检查学生成绩审核学生学分认定

1检查毕业班学生教务系统成绩

2审核学分认定申请,检查认定结果

6月9日前

院系进行毕业审查

1、院系根据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相关规定要求审查确定教务系统给予结业毕业学位

2、院系严格审查未达学位英语成绩标准的2023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相关证明材确定真实有效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汇总交教务处统一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

6月12

院系提交各类统计表

提交、学位信息附件3、4EXCEL纸版院系领导签字

6月19日前

教务处复查

教务处复查院系提交审查结果院系教务系统给予的毕业、位结论,结合院系提交的统计进行综合审查

6月21

教务处制作上报学位会材料

教务处按照上级要求,汇总统计毕业拟授学位及各类数据,制作上校学位评定员会审查的各种材料。打印各类证书

通知

院系贴证书照片、加盖钢印

证书信息务必审核无误后再片,然后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加盖钢印

通知

院系打印成绩

已获业(结业学位毕业生的主修成绩经院系查无误后(注结论和毕业时间信息是否完整打印时间尽量一天一式,盖院系院长、毕业、学位等印章,到教务处统一盖章(一份留教务处一份学生核对

按照首都师范大学 2023毕业生离校方案执行

院系存档

12023届毕业生主修成绩单学生本人核对无误入学生本人档案

22023届毕业生《新生入学学籍表》由良乡基础学部转学生所在院系,如缺失请教务系统下载Excel格式)核实按照入学专业方向名称

3《学籍表二》待教务系统毕业结论确定院系务必核对中各项内容包括毕业前违纪解除确认无误打印;

4上述两种学籍表(各一式两份)由院系分别存入学校档案馆和学生本人档案

5院系务必2019届、2020学生证书签领表存入学校档案馆

待定

换发补授相关存档工作

换发毕业证补授学位相关存档工作通知。

附件1:部分管理文件摘要

附件2:延长学习年限相关安排及表格

附件3:未达学英语标准2023届毕业生学位申请相关表格

附件4毕业审查、学位审查相关计表格

5审查流程、特殊学生审查要点摘

首都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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