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指南

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国际中文教育教师的需求,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本土中文教师。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等(以下简称推荐机构)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首都师范大学学习和进修中文教育及相关专业。

一、 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3.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4.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入学当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周岁;

5. 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国外,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或申请人原为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后移民国外获得外国国籍;我校参照中国教育部教外函〔2020〕12 号文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 奖学金招生类别及申请条件

1.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当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年。

专业内容

HSK成绩

HSKK成绩

国际中文教育博士

六级200分

高级60分

备注:申请人需具有硕士学历;

申请人硕士专业为对外汉语、语言学、国际中文教育或教育相关专业;

申请人需具有2年以上从事中文教学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2.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当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2年。

专业内容

HSK成绩

HSKK成绩

国际中文教育硕士

五级210分

中级60分

备注:申请人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3.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本科生:当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年。

专业内容

HSK成绩

HSKK成绩

国际中文教育本科

四级210分

中级60分

备注:申请人需具有高中学历。


4. 一学年研修生:当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

专业内容

HSK成绩

HSKK成绩

国际中文教育

三级270分

需要

汉语言文学

四级180分

中级60分

汉语研修

三级210分

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

备注:不录取享受过同类奖学金的申请者。


5. 一学期研修生:当年9月、次年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

专业内容

HSK成绩

HSKK成绩

国际中文教育

三级180分

需要

汉语言文学

三级180分

需要

太极文化

需要

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

备注: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


6. 四周研修生:当年7月或12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周。

专业内容

HSK成绩

其他要求

汉语研修

需要

孔子学院组团进行报名,事先联系首都师范大学确定在华学习计划,提前报总部审批,每团10-15人。

太极文化

汉语言+中国家庭体验

备注: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


三、 奖学金资助内容

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四、 办理流程

申请者可根据申请项目的申请截止日期,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cis.chinese.cn)及首都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cnu.17gz.org/),申请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1. 登录奖学金网站,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

2. 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并及时与推荐机构沟通,获取推荐资格;

3. 在完成奖学金网站报名后,申请人须在首都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网址:https://cnu.17gz.org/,需要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文件、填写信息;

4. 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

5. 奖学金获得者与首都师范大学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

6. 按首都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五、 申请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

1.4月15日(7月入学);

2.5月15日(9月入学);

3.9月15日(12月入学);

4.11月15日(2024年3月入学)。

语合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择优资助,于入学前3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六、 关于在职中文教师和汉语桥获奖者

1. 在职中文教师

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各类奖学金,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免提交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

2. 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首都师范大学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chinese.cn。


七、招生工作与咨询服务

首都师范大学国际文化学院留学生招生办公室:

E-mail: 600091@cnu.edu.cn

电话:+86-10-68902651(范老师)

传真:+86-10-68416837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 考试与奖学金处:

E-mail: scholarships@chinese.cn

电话:+86-10-58595727



附录.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一、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1.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 HSK、HSKK 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 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4.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二、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5. 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6.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博士须提供两封相关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提供中文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7.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封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及中文学习计划(字数不限)。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三、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四、未满 18 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监护人还需到北京市公证处进行公证,并向首都师范大学提交公证处开具的公证书。


五、申请者还须提供首都师范大学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