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是中国教育部确定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学校。我校可以招收的中国政府奖学金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一、国别双边项目以及国家留学基金委专项奖学金项目
二、首都师范大学自主招生项目
1. 申请人与所在国派遣机构或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联系,获得推荐名额,按要求填写并申报材料。
2. 我校在得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商请通知后,决定是否录取该申请人。
3. JW201表和入学通知书由派遣机构或使领馆向学生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