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单位:
12月13日,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白墙子村一村民自建房因电动自行车充电起火引发火灾,造成5死9伤严重事故,损失惨重。北京市教委专门下发《关于加强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进一步做好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深刻吸取教训,敲响安全警钟,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对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为贯彻落实市教委通知要求,现结合学校实际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就加强学校电动车充电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
近年来,校区内使用电动车上下班和处理日常工作的人员不断增多,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问题在各校区各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吸取12.13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清电动车违规充电带来的极大危害和引发的严重后果,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1.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电动车火灾防范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范畴,明确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定工作措施,将安全责任列入新年度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中。
2.严格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管理,经常开展安全检查。严禁电动车在办公场所、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地下空间和库房等区域充电和违规停放。各单位要经常组织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杜绝在学生公寓、教学楼、办公楼所有公共建筑楼道内堵塞疏散通道、私自安装插座、乱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的危险行为。
3.切实加强电动车安全停放和充电的宣传教育。各单位应组织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宣传电动车安全停放、充电和使用知识,通报火灾案例,教育师生员工遵守消防安全法规,不断强化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引导师生购买、使用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等技术规范标准的电动车,不违规改装电动车,及时更换老化电池。
保卫处将组织专门检查,一旦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将采取必要措施严肃处理,予以通报,并纳入安全稳定考核。
二、突出做好实验室危化品、学生公寓、地下室、食堂和平房区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要进一步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继续加大对办公楼、实验室、食堂、学生公寓、变配电室等重点部位及地下空间、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及平房区的检查和管理,防范各类火险、火灾发生。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性能良好有效。要加强疏散通道的管理,及时拆除、清理影响应急疏散、应急救援通道内的障碍物及杂物,确保各场所内及周围疏散、救援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严格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巡查工作,杜绝学生违规用火、用电现象,坚决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三、加强“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的排查清理整治
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朝阳区12.13事故的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突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整治,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要建立详细工作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要立即整改,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宣传
各院系、单位要结合岁末年初工作安排,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和人员情况,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载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一次以火灾防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在重点宣传校区电动车安全使用的基础上,对学生期末复习考试期间宿舍消防安全和寒假期间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人身、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教育提示。
保卫处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