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冬季是全年中火灾事故的多发季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全面推进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有效预防和遏制校园火灾事故发生,为建设“平安校园”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以更高的责任感、更强的防灾意识、更高的工作标准、更全面细致的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学校的冬季防火工作。
现就2010年冬季防火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进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和做好防火工作的责任感,特别是对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人员经常进行遵章守法教育,自觉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消防法规学习的重点是《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和我校新修订的《首都师范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
各单位要进行全面的防火安全检查。要将电源、线路、电器设备检查作为重点,特别是复印室、实验室等集中用电场所。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对火灾隐患要认真整改,不留死角。有些不能够立即整改的,应当限期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证安全的措施。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三、做好学生公寓、幼儿园、教职工宿舍、招待所的防火工作。
人员密集场所是防火的重中之重部位,要严格执行各项防火制度。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和幼儿园、职工宿舍、招待所要加强防火巡查,加强所属人员安全教育。禁止在学生宿舍违章用电和违章用火,包括使用电炉子、电磁炉、电热煲、电水杯(壶)、电热毯、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不私拉电线、不私接插座。禁止使用煤气炉、酒精炉等在宿舍内起伙做饭。
四、加强实验室防火工作。
认真落实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人情况下运行实验设备设施。下班后要关好电源、气源、水源。做好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管理工作,严禁私自或超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化学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区域设置安全防火标志及安全防护措施。
五、加强彩钢板建筑防火工作。
使用彩钢板临建房的单位,要严格执行《首都师范大学彩钢板建筑房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应创造条件逐步以正式的规范的建筑代替彩钢板临建房。在目前彩钢板临建房使用的过渡期内,要采取特别防护措施,确保使用安全。所有彩钢板建筑要明确专门的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设立安全员,只要彩钢板建筑在使用,安全员就必须在场,凡24小时连续使用的,须安排昼夜值班;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并填写检查记录。防火巡查制度要做到每日三检:即使用前、使用中、使用后三次检查。
六、加强施工防火工作。
有施工项目的单位和从事施工的部门要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和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坚决消除消防隐患,禁止违规施工。各单位从事电气焊作业或需要使用明火的,要提前到保卫处办理动火证,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大型施工工地需动火的应到消防部门办理动火证。
七、加强家属区防火工作。
按照《首都师范大学家属区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家属区防火安全工作。家委会和后勤集团物业中心要完善居民住户档案,对空巢家庭和生活不能自理的居民住户进行调查备案。建立火灾救助机制,通过工作人员和邻居居民等救助形式,做到及时通知、及时救援,不留下死角。在宣传栏和单元门张贴防火常识和安全提示,经常性地开展防火宣传工作。如正确用电、用气,不要在阳台堆放杂物,防止被楼上扔下的烟头或落下的烟花碎片引燃等。
物业中心要加强对家属区消防水泵、消防井、室内消火栓、应急灯等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完善应急预案,组织灭火演练,提高疏散人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平房区是重大隐患区域,要加大防火巡查密度,增派应急队伍,尤其是在大风天和春节期间,必须要严防死守,防止火灾发生。及时清理和疏通家属区主要道路,确保消防车通道不被堵塞。
八、确保全校消防疏散通道畅通。
各办公楼、实验室、教室、宿舍、食堂、招待所等楼道内,不准私自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不准在楼梯间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确保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完好。
九、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对本单位管辖区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丢失或数量不足的要及时补充,过期失效或存在问题的要及时维护保养,确保消防器材及设施完好有效。
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教育培训。
各单位要确保值班人员“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基本消防常识、懂得本部门的防火措施,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人员所有值班人员要履行职责、加强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问题。切实落实消防控制室内值班员相关职责,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
冬季防火工作继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保卫处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年度达标验收工作对各单位进行检查。校内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做好我校冬季防火工作。
首都师范大学保卫处
201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