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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前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寒假前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了确使广大师生员工度过祥和的春节、愉快的假期,根据公安部、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和海淀区高校交通安全委员会的通知精神和统一部署,各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及寒假期间的交通安全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克服麻痹思想,抓好各项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确保节、假日期间不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随着春节的临近,本市交通运输更加繁忙,人流、物流、车流高峰即将到来,各单位要做好学生抵离京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针对节日期间驾驶人易发生疲劳驾驶,酒后开车,超载超速等交通特点,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所属师生员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严格内部管理,确保出行安全。各单位要做好寒假期间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派车、用车审批制度。同时要对车辆逐一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养,严禁“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单位要逐级签订节日期间交通安全责任书,驾驶入要写出交通安全保证书。
    四、做好社区居民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当前,市交管局将“酒后开车、非司机开车、闯红灯及机动车‘涉牌’(涂改、伪造、挪用、遮挡)”四类主观恶性强、社会危害大极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扰乱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定为“高压线”,在全市掀起执法整顿高潮,各单位要利用橱窗、公告栏以及采用致一封信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我们的师生员工避免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保卫处将对各单位寒假前的工作进行检查。一查工作方案;二查动员布置情况;三查对所属人员教育情况和对车辆安全检查情况;四查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情况。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布置落实。
 
    特此通知
 
                              首都师范大学保卫处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