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生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增强学生自主学习和阅读能力,拓宽学生知识、视野,现将阅读学分纳入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阅读学分的认定原则及标准
1、在校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学生)从大一至大三期间,累计借阅图书数量达到一定相关要求,并按相关规定,经申请认定,通过后每学年认定合格可获得阅读学分0.2分,最高可获得阅读学分0.6分。
2、课外阅读数量要求: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在大一至大三期间,总阅读量累计超30册(含30册),每学年阅读图书不低于10册,每本书的借阅时间至少一周,且专业类图书不低于5册。
3、为保证阅读质量,学生从借阅的书籍中选取任意一本撰写阅读报告或读书笔记,撰写读报告或读书笔记不低于2000字。
4、阅读数量和阅读质量同时认定合格,可获阅读学分0.2分,如阅读报告或读书笔记不合格,只认定借阅量合格,可获阅读学分0.1学分。
二、阅读学分认定时间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7:00
三、阅读学分认定地点
图书馆(新、老馆)服务台
四、阅读学分的认定流程
1、学生自主查询图书借阅情况。
2、查询方式:
(1)图书馆(查询机)桌面 →查询图书 →进入“重庆财经学院书目检索系统”→点击右上角“我的图书馆”→输入一卡通号(学号)和密码 →借阅情况→ 借阅历史。
(2)图书馆(网页)(/cfec/mu_lib/)→快速服务 → 读者借阅查询及续借 → 输入一卡通号(学号)和密码 →借阅历史。
3、确定达到《第二课堂成绩表》课外阅读分学相关要求。
(1)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在大一至大三期间,总阅读量累计超30册(含30册),每学年阅读图书不低于10册,每本书的借阅时间至少一周,且专业类图书不低于5册。
(2)为保证阅读质量,学生从借阅的书籍中选取任意一本撰写阅读报告或读书笔记,撰写一篇阅读报告或读书笔记不低于2000字。
4、学生在图书馆网页(/cfec/mu_lib/)自行下载:重庆财经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课外阅读分学认定申请表。
5、图书馆指定阅读学分负责人,从图书馆管理系统中查询学生的借阅数据,学生同时提交阅读报告或读书笔记一份。
6、图书馆每月月底汇总后报校团委录入学分系统,此表存入学生个人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升的有效证明。
申请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