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9-20 点击数:
更正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四条详细评审的评分标准:“服务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具体项目流程、组织协调、内控管理制度、质量保障、保密方案、采购廉洁方案、质疑投诉处理、业主培训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2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内容阐述不清晰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或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扣0.5分,扣完为止。无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更正为:
“服务方案 1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具体项目流程、组织协调、内控管理制度、质量保障、保密方案、采购廉洁方案、质疑投诉处理、业主培训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内容阐述不清晰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或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扣0.5分,扣完为止。无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2.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四条详细评审的评分标准:“财政考核评价 6分 根据近4年(2019、2020、2021、2022以公告结果发布时间为准)四川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的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信用评价结果进行评分,每有一次得分为90分以上或被评价为优秀的得3分,每有一次得分为80分以上或被评价为中等的得2分,每有一次得分70分以上或被评价为合格的得1分,本项最多计6分。(提供四川省财政厅网上公示的信用评价结果截图。)”
更正为:
“财政考核评价 3分 根据近5年(2018、2019、2020、2021、2022年以公告结果发布时间为准)四川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的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信用评价结果进行评分,每有一次得分为90分以上或被评价为优秀的得2分,每有一次得分为80分以上或被评价为中等的得1分,每有一次得分70分以上或被评价为合格的得0.5分,本项最多计3分。(提供四川省财政厅网上公示的信用评价结果截图。)”
3.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四条详细评审的评分标准:“处罚或通报 3分 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未作为对象(当事人)被财政部门处罚或通报的得3分;被财政部门处罚或通报每有1次的扣1分;最多扣3分。(以四川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信用网信息查询为准)(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原件,开标时予以公布,以便所有投标人相互监督,如承诺不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更正为:
“处罚或通报批评 4分 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未作为对象(当事人)被财政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得4分;被财政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每有1次的扣1分,最多扣4分。(以四川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信用网信息查询为准)(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原件,开标时予以公布,以便所有投标人相互监督,如承诺不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成都大学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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