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国家助学金及时顺利发放,请各学院做好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统计本学院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有无受处分情况,因受处分被取消国家助学金资格的,需由所在学院出具取消国家助学金资格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后附受处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2.此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是续发,发放的账号将沿用上学期统计的信息,请各学院统计核对本学院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是否有银行卡遗失或变更的情况,将变更后银行账号汇总。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仔细统计核查以上信息,于3月25日17:00之前将学生受处分情况说明和账号核对情况报至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纸质版请交至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学生事务服务大厅7号窗口,电子版请发至邮箱cdzdzx@cdu.edu.cn。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