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有一校友捐助项目,一次性捐助2015级(原则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名,每名学生一学年2000元人民币,分两次发放。
请各学院根据上述条件,根据学生愿望,原则上在2015级被认定为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内、推荐上进心强、品行良好,且未获得本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学生1名,并将推荐名单申请理由(盖章)和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于本周五(12月11日)上午12:00前交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吕佳老师。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在各学院推荐名单的基础上确定10名学生,公示后提供给该校友审定。
请各学院将此通知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宣传。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