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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自科项目科研绩效津贴发放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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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所):

根据《成都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成大发﹝20222号)文件精神,现发放自然科学科研项目绩效津贴,有关事项如下:

一、发放条件

1.项目经费已到账,且提交《自然科学项目预算书》并通过财务评审。

2.项目正常实施,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科研进展为通过学校年度绩效考评的课题组成员申报绩效(《自然科学项目预算书》中间接经费预算除去管理费的部分)发放,累计支出不超过绩效总额的80%,其余20%待项目(课题)结题验收后再申报,已经办理结题结账手续的可以申请全额发放(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申请表复印件)。

二、申请发放程序

1.依据批复金额,查询核对可发放绩效数额(项目负责人可通过“财务处经费查询”进入课题项目查询可发放绩效数额)。

2.各学院(所)科研秘书通知课题负责人提交《成都大学科研项目人员绩效发放申请表》见附件1),负责人在财务综合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和《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

财政平台拨付科研(经费编号为1300开头的项目)项目,请单独及时报送。

3.各学院(所)审核,由主管科研的院(所)领导签字并盖学院(所)公章,科研秘书汇总绩效报送表(见附件2),将附件12及《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和《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纸质文档统一报科技处审核。(附件2电子由科研秘书汇总发1601317526@qq.com)

4.科技处审核、汇总后提交财务处。

5.财务处审核《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和《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后统一发放。

6.材料报送审核截止时间:20231127日,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陶老师电话:84616832

邮箱:1601317526@qq.com

附件:1.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津贴发放申请表

      2.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