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科科研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平台运行经费使用效率,促进平台的良好建设与发展,根据《成都大学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成大发〔2015〕27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自科科研平台2020年度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校予以经费支持的省厅级及以上自科平台(详见附件1),2020年度新获批的平台暂不参加此次考核。
二、考核时间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考核方式与内容
1. 学校主要从各平台的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合作与交流、日常运行与管理、经费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2. 各平台需填写《成都大学2021年自科科研平台绩效考核自评表》(附件2),完成自评打分,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于2021年5月31日之前将签章的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C301,电子档以“平台名称+绩效考核”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639155426@qq.com。
3. 学校对各平台报送的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该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划拨下半年平台运行经费的主要依据。
4. 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平台,不再划拨当年剩余经费并根据考核反馈意见进行整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暂停划拨次年运行经费。平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会被评估为“不合格”:
(1)未按时按要求报送考核材料;
(2)有重大弄虚作假、伪报、瞒报等行为;
(3)其它有关情况,造成严重后果。
四、其他说明
依托相同学科、实验和人员条件建设的多个不同层次或类别的平台,依据就高原则,仅考核其中一个平台。
附件: 1. 拟考核自科科研平台名单
2. 成都大学自科科研平台2020年度绩效考核自评表
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