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请各学院和部门认真组织教师积极组织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自2014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部分调整和规定,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zrkxjj.maofang.org/nsfc/cen/xmzn/2014xmzn/index.html)。
(一)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二)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者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三)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者,当年不得作为申请者申请面上项目。
(四)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者申请同类型项目。
(五)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者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不得作为申请者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者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面上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其他各类型项目(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者事项
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离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者于2014年1月15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4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
申请者完成申请书撰写后,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电子附件材料,以及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附件材料。
2、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者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者请向科技处申请开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申请者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3、申请书中的预计研究年限一律填写2015年1月— 201﹡年12月。
三、申报要求
1、形式自查
(1)申请者须为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2)为了避免超项和重复申报(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请申请者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进行必要的“项目检索”,以核实项目组成员在研基金项目数,同时凝练本次申报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
(3)如有校外参研人员,必须加盖该单位的公章。一般情况下,一个项目的合作单位不超过两个。
(4)要确保纸质申请书和电子文档的电子版本号一致。
2、自2014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上年(注:本次指2013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3)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者当年(注:本次指2014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4)申报青年基金项目年龄限制(男性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关具体内容参见《限项申请规定》(详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
1、请申请者将纸质申请书一份报送各学院。学院组织初评后,再由学院科研秘书汇总申报材料和初评结果排序表于2014年2月24日报送科技处。科技处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申报材料返还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
2、学校最终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14日。请申请者将修改后的正式申报材料一式2份提交各学院,再由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报送科技处。申请者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包括电子版本号)一致。
备注:提交申请书前,请申报者一定要按照形式审查表逐项核实。
联系人:夏敬标
地 址:行政楼201 室
联系电话:84616523
E-mail: cdukjc@126.com
科技处
2014年1月16日
附件: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