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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年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的积极分子 及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计算机学院]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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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年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的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及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委研究,现拟定:

1、入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16级各班按入党启蒙教育结业名额分配;15级各班推选1名;14级有意愿者可自行向党支部提交申请,限定每个班级1人;党员义务维修队3名、分团委学生会每个部门1个名额,研究生3个名额。

2、发展对象名额为16级、15级、14级各班推选1名;党员义务维修队1名,研究生1名。

注: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具体推优细则如下:

一、推优工作的原则

推优工作应当在“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下进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民主程序,结合民主评议,把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在同学中的优秀团员及时向党组织推荐。

二、推优工作程序

1、推优前教育并召开团支部会议。推优小组应结合党章召开团支部会议,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团员入党的积极性;

2、在团员大会上申请入党的优秀团员个人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表决;

3、推优小组根据被推荐对象德智体综合素质的表现,讨论确定被推优人;

4、各班团支书应将名单提交成都大学信工学院团委组织部审定,党支部将对被推荐人进一步考察公示。

三、被推选对象的条件

1、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完成入党启蒙教育课程并顺利结业;

2、推选发展对象必须完成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课程并顺利结业;

3、被推选对象上学期除全校性选修外无挂科现象;

4、被推选对象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四、推优范围

成都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符合条件的各班级团支部

五、注意事项

1.各班团支书必须在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24:00之前将推优名单以及被推优人员的成绩单上交各学生党支部支委;

2.推优名单须由班长、团支书以及3名群众(没有担任班委)签字确认后由班主任签字才能生效。

3.每个团支部、部门以及义务维修队的名额不能私下调剂,一旦发现私下调剂,取消相应班级或部门的所有推优名额。

4.积极分子推优汇总名单发至邮箱:xgxydzb_jjfz@163.com

发展对象推优汇总名单发至邮箱:xgxyfzdx@aliyun.com

5.未尽事宜,

附件:

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名额

结合学院实际,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进行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发展对象的推优工作,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入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

序号

班 级

入党启蒙结业名额

分配名额

备注

1

16通信1班

2

1

2

16通信2班

9

2

3

16通信3班

9

2

4

16通信4班

9

2

5

16电信1班

9

2

6

16电信2班

7

2

7

16电信3班

5

2

8

16电工1班

10

2

9

16电工2班

12

3

10

16电工3班

11

3

11

16电工4班

3

1

12

16自动化1班

13

3

13

16自动化2班

15

3

14

16自动化3班

12

3

15

16计科1班

4

1

16

16计科2班

9

2

17

16计科3班

2

1

18

16计科4班

6

2

19

16物联网1班

3

1

20

16物联网2班

3

1

21

16软件1班

3

1

22

16软件2班

7

2

23

16软件3班

4

1

24

16软件4班

1

1

25

16信计1班

11

3

26

16信计2班

12

3

27

16数媒1班

5

2

28

16数媒2班

2

1

29

15级各班

1

30

分团委学生会

14

31

党员义务维修队

3

32

研究生

3

33

2014级符合条件且有意愿者可自行向党支部提交申请

注;给个班级的入党启蒙结业人数在1-4人,分配1个名额;入党启蒙结业人数在5-10人,分配2个名额;入党启蒙结业人数在11人及以上,分配3个名额。

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