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暑期实训补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修对象
2013级、2014级学生在上年度暑期实训环节成绩为“不合格”及请假未参加相应实训环节者;
二、材料提交
以班级为单位,统计需要参加实训环节补修学生信息(附件1),班主任签字确认后,6月10之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10101办公室(联系电话:84616182),电子版发送至2293721870@qq.com。
信工学院实验室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