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废申请阶段:每月第一周,各二级管理部门提交部门报废申请(资产报废申请表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时间3个工作日内完成。
2.初审阶段:审核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是否有填报不合理情况,返回二级部门修改再报;时间5个工作日内完成。
3.校内评估阶段:国资处组织报废资产评估审核小组,对已提报废的资产进行实物评估审核,审核上报资产是否具备报废条件,评估后反馈二级管理部门确定最后上报明细;时间5个工作日内完成。
4.上会公示阶段:确定最终报废资产明细,上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后,校内网站公示7天;时间10个工作日内完成。
5.评估拍卖阶段:公示无异议后,聘请校外评估公司对报废资产进行残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后,由拍卖公司对报废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成交额入财务账;时间15个工作日内完成。
6.资产处置阶段:中标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处理报废资产;时间10个工作日内完成。
7.上报材料阶段:报废资产处置完毕,将报废情况上报教育厅、财政厅;时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
备注:整个资产处置周期预计两个半月时间,个别环节出现延迟,时间自动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