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办法》(长师校字[2015]141号)的规定要求,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2017年度的76个立项项目进行中期考核验收。现将长春师范大学2017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期考核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11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11月2日16:00前当面或署名书信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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