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7-2018学年第1学期的研究生教学工作即将结束,现将期末教学工作安排与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工作计划布置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
1.研究生院将对期末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各培养单位同时进行自查工作,保证期末教学秩序正常运行。
2.研究生各门课程应按照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时间安排,按时结束课程。
二、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严格按照《长春师范大学课程管理及考核办法》规定进行,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公共必修课、学位基础课、公共选修课等笔试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专业课笔试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查课的考核随堂进行。
(一)考试科目统计
在1月8日前填写《研究生期末考试科目统计表》,上报2017级研究生与部分2016级研究生期末考试科目统计信息。
(二)出题管理
各学院考试课程的试卷由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收集、印刷;公共课考试课程的试卷由研究生院负责收集、印刷。研究生教学秘书和任课教师应认真做好试题的印刷与保密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考试时间安排
2017级的期末考试在第19、20周进行,各学院编排本单位考试日程时应避免与研究生公共课、补修课程日程相冲突。
(四)阅卷及成绩提交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到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领取试卷批改,所有课程的成绩应于2018年3月15日前提交完成。
(五) 教师工作量核算
请各学院现在开始进行2017-2018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任课教师、指导教师、外聘教师工作量核算工作,及时上交纸质版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75707840@qq.com(王娜邮箱)。
三、课程教学大纲
各学院应严格依照培养方案(2017修订版)规定课程制订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格式参照课程教学大纲模板。博士、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及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农村硕师计划)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应分开制订。纸质版大纲应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加盖学院公章于2018年1月15日前提交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w0505020070@163.com。
四、学位工作
(一)开题报告
2016级学术学位研究生本学期开题工作已经结束,各有关学院将研究生开题报告与开题报告信息汇总表纸质版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学位办),同时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上传开题报告电子版。
(二)中期考核
2015级学术学位研究生、2015级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究生、2016级专业学位(教育硕士、翻译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应提交材料:①《长春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成员组成及考核人员名单》;②《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③《长春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④《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审批表》。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2015级学术学位研究生、2015级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究生、2016级专业学位(教育硕士、翻译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统一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核表》和《研究生预答辩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
上述学位工作材料请于2018年1月10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学位办)。
五、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
(一)翻译硕士
2016级翻译硕士本学期专业实习工作即将结束,翻译硕士研究生应妥善保留实习期间工作记录材料,完成《长春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手册(翻译硕士)》相关内容并附上证明材料;英汉互译工作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进度。
(二)艺术硕士
2015级、2016级音乐领域,2015级广播电视、美术、艺术设计、舞蹈等领域艺术硕士研究生应将已完成的实践教学成果集中收集附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手册相应位置,相关成果包括:音乐会、广播电视影音类作品、策划案、原创美术或设计作品、专业教学实践等影像和图片类材料。
(三)教育硕士
2016级教育硕士(含职业技术教育)研究生应统一将已完成的教育实习证明材料附于实践教学手册相应位置,材料包括影音光盘、图片、调查报告等。
研究生院将在期末教学检查期间对上述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材料进行抽查,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期末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