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7年04月16日
关于教育部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教育部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通知,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的骨干教师均有资格申报该计划,请各单位、部门积极、认真组织申报,并于2007年4月20日将申报书报送学院科研产业处。具体内容请参见教育部《关于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及《“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1 :附件1.doc
附件2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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