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7年04月16日  

关于教育部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教育部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通知,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的骨干教师均有资格申报该计划,请各单位、部门积极、认真组织申报,并于2007年4月20日将申报书报送学院科研产业处。具体内容请参见教育部《关于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及《“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1 :附件1.doc

附件2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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