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7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7年06月20日
各院系:
根据中国冶金教育学会《关于2007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奖励名额和金额:
1、宝钢优秀学生奖:名额1人;
2、获奖金额为5000元/人。
二、申报及评选条件:
1、宝钢教育奖申报对象主要为宝钢教育奖评审学校和评审单位在籍的大专生、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语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评审学校或评审单位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评审条件如下:
(1)各评审学校、评审单位在评选出宝钢优秀学生奖后,可以从中择优评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1名(个别评审学校、评审单位2名),推荐给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
(2)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对各评审学校、评审单位推荐的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后,以书面材料方式寄给各评审学校、评审单位,供主管宝钢教育奖评颁工作的部门评审,并进行通讯表决。
(3)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按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通讯表决得票多少,从高到低排列,提交当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获奖名单,由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最后确认。
三、评选程序:
1、由各院系按照申报及评审条件,负责组织推荐。(上报学校的人选须经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审查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
2、学院组成推荐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推荐。
3、经评审委员会审查确定上报人选。
4、在校园网上公示。
5、《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及《评审表》请登录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www.bsef.baosteel.com)。
四、要求:
1、各院系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推荐;
2、7月15日前,请各院系在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下载填写《评审表》,该表正反面打印,不可对页面、表格和字体设置进行调整,各栏目的篇幅按栏内提示要求书写,一式两份。(不按要求填写影响评审,后果自负。)
3、各院系最多推荐一人,逾期不报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评审表》.doc。(可登录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www.bsef.baosteel.com直接下载。)
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00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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