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农业大学实验耗材采购平台供应商遴选的通知

为满足我校师生教学科研对实验耗材的使用需求,加强我校实验耗材采购平台建设,提高供应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实验试剂耗材采购平台供应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实验字[2024]01号),拟于近期对我校实验耗材采购平台供应商进行遴选扩充,具体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含)人民币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为一般纳税人,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相应的商品和服务,能够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次遴选。

二、供应商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实验耗材采购平台供应商申请表;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3、近三个月完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

5、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6、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及经营的主要产品目录;授权经销商还需提供生产商(厂家)情况;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8、生产商(厂家)自有品牌须提供商标注册证;授权经销商需要提供生产商(厂家)签署的在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

9、其他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

10、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承诺函: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货商在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

1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三、遴选流程

凡有意向参加遴选的供应商需在2024年10月31日17:00前,提交上述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ysglc@cau.edu.cn。学校将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的供应商入驻我校实验耗材采购平台。

 

附件:中国农业大学实验耗材采购平台供应商遴选资质文件模板

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0月23日